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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政府部門信息公開>銀川市生態環境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部門文件
索 引 號: | 11640100MB1727463F/2023-00226 | 效力狀態: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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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生態環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3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生態環境局、?銀川市農業農村、銀川市市政管理局、銀川市水務局 、?銀川市鄉村振興局 | 發布日期: | 2023-09-13 |
名 稱: | 銀川市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市政管理局水務局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銀川市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
『圖文解讀』 |
圖解《銀川市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2022-2025年)》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各園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區市黨委和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部署要求,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精神,市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市政管理局、水務局、鄉村振興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了《銀川市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2022—202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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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銀川市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
實施方案(2022—2025年)
治理農業農村污染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任務,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等五部委《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以及《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銀川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全面推進我市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加快解決我市農業農村突出環境問題,促進農村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和市第十五次黨代會決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按照鄉村振興“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總目標,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聚焦突出短板,以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體整治、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農膜回收利用、養殖污染防治等為重點領域,強化源頭減量、資源利用、減污降碳和生態保護工作。持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補齊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突出短板,進一步增強廣大農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為實現鄉村生態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二)行動目標。到2025年,全市農村環境整治水平顯著提升,農業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新增完成18個行政村環境整治,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75%,完成6條區控農村黑臭水體整治;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覆蓋面達到50%以上;化肥農藥使用量持續減少,化肥、農藥利用率達到43%以上,農用殘膜回收率達到88%以上;規模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配套率達到95%,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1.分區分類治理生活污水。切實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規劃設計,統籌考慮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與垃圾、供水、改廁、水系整治、農房道路建設、農業生產、文旅開發等一體推進,有效銜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經濟條件,充分考慮設施及管網的建設和運維成本,因地制宜,科學選擇治理模式、排放標準和處理工藝,做好戶用污水收集系統和公共污水收集系統的配套銜接,確保污水有效收集,處理設施長效運行。以黃河(銀川段)干支流沿線村莊、人口集中的鄉鎮政府駐地、中心村、水源保護區、黑臭水體集中區域、城鄉結合部、旅游風景區、生態移民村等八類村莊為重點區域,輻射周邊零散區域,合理布局。對于靠近城鎮、可協調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村莊,優先考慮納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對于生態環境敏感的地區,可采用污水處理標準嚴格的高級治理模式;對于人口規模大、居住集中、環境要求較高的地區,可采用單個或多個污水處理設施集中處理的常規治理模式;對于布局分散、人口規模小的非環境敏感區域,鼓勵采用分散收集、集中處理的模式,或結合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采用分散處理為主的簡單治理模式;對于尚未開展廁所改造且污水無法實現集中處理的村莊,探索采用三格化糞池+庭院利用模式,實現污水資源化利用。優先推廣運行費用低、管護簡便的污水治理技術。已建成集中處理設施的村莊,要根據設施出水水質、資源化利用用途,開展尾水資源化利用可行性論證,推進現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尾水資源化利用。鼓勵居住分散地區采用生態處理技術,可通過黑灰水分類收集處理、與畜禽糞污協同治理、建設人工濕地等方式處理污水,探索三格化糞池集中收集漚熟后用于綠化灌溉,或三格化糞池+生態凈化處理+還田模式,達到資源化利用要求后,用于庭院美化、村莊綠化等。加強對已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維管理和定期監測,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穩定達標排放。組織開展現有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排查,對設施停運破損、管網未配套、處理能力不符合實際需求、出水水質不達標等非正常運行的設施制定改造方案,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提高設施正常運行率。到2025年,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75%。(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文化旅游廣電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2.強化農村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有效銜接。科學選擇改廁模式,因地制宜推進廁所糞污分散處理、集中處理與納入污水管網統一處理,鼓勵聯戶、聯村、村鎮一體處理。已完成戶廁改造的地區,具備污水收集處理條件的,優先將廁所糞污納入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系統;暫時無法納入污水收集處理系統的,應建立廁所糞污收集、儲存、資源化利用體系,避免化糞池出水直排。計劃開展水沖式廁所改造的地區,鼓勵將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營;暫時無法同步建設的,預留后續污水治理空間。(市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生態環境局、衛生健康委員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3.加強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培育和引進糞污資源利用的社會化服務隊伍,配備糞污清運設備,采用“無害化處理+定期清掏”的方式,就地消納、綜合利用。探索糞污資源化利用與化肥減量互補增效機制,助力農業農村綠色發展。(市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委員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二)統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
1.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立足區域實際,推進城鄉環衛一體化,統籌縣、鄉、村三級設施建設和服務,
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城郊農村生活垃圾納入城鎮垃圾處理體系;鄉鎮政府駐地及中心村實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及時處置;相對偏遠的村莊逐步規范生活垃圾收集處置。根據服務半徑、人口密度,配套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等無害化處理方式,降低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建設和運行成本。完善日常巡檢機制,嚴厲查處在農村地區飲用水水源地周邊、農村黑臭水體沿岸隨意傾倒、填埋垃圾行為。加強垃圾治理保潔隊伍建設,推動垃圾專業化治理、市場化運營。到2025年,農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村莊基本實現全覆蓋。(市市政管理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2.推進農村垃圾分類減量與利用。積極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按照“兩次六分、四級聯動”分類治理模式,進一步探索完善符合農民習慣、簡便易行的分類處理模式。推行積分獎勵兌換、以舊換新、以物易物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資源垃圾回收率。有條件的地區基本實現農村有機垃圾和沙土灰渣就地就近消納、有毒有害垃圾單獨收集貯存和處置、其他垃圾無害化處理。以鄉鎮或行政村為單位建設一批區域農村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中心。鼓勵將農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內道路、入戶路、景觀等建設。到2025年,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覆蓋面達到50%以上。(市市政管理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三)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整治
1.明確整治重點。優先治理納入國家監管清單的農村黑臭水體,實行“拉條掛賬、逐一銷號”,穩步消除較大面積的農村黑臭水體。建立健全農村黑臭水體排查發現機制,持續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動態更新納入自治區監管的黑臭水體清單,分期分批實施整治,開展水質動態監測,嚴格落實黑臭水體整治銷號管理。到2023年,完成已納入自治區監管的6條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2.系統開展整治。抓好科學精準治污,針對黑臭水體問題成因,以控源截污為根本,綜合采取清淤疏浚、生態修復、水體凈化等措施,根據水體黑臭程度、污染成因、水文氣候和經濟發展水平,結合水體的集雨、調蓄、納污、凈化、生態、景觀等功能,科學合理選擇生態修復措施,結合農田水利建設等統籌實施整治項目。將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與生活污水、垃圾、種植、養殖等污染統籌治理,將治理對象、目標、時序協同一致,確保治理成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水務局、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3.推動“長治久清”。鼓勵河長制湖長制體系向村級延伸。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平臺作用,壓實部門責任,實現水體有效治理和管護。對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體,開展整治過程和效果評估,確保達到水質指標和村民滿意度要求。嚴禁表面治理和虛假治理,禁止簡單采用沖污稀釋、一填了之等“治標不治本”的做法。將農村黑臭水體排查結果和整治進展通過縣級媒體等向社會公開,在所在村公示,鼓勵群眾積極參與,對排查結果、整治情況監督舉報。(市生態環境局、水務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四)加強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1.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鞏固提升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管理水平,動態調整土壤環境質量類別,依法將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嚴格耕地用途管制,嚴格管控一般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確保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下降。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不得規劃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市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各園區管委會落實)
2.深入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實施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嚴控耕地周邊涉重污染企業,加大耕地保護巡查管護和違法破壞耕地處罰力度,嚴查向耕地和農田溝渠中排放有毒有害工業、生活廢水和未經處理的養殖畜禽糞便,以及占用耕地傾倒、堆放城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廢棄物的違法行為。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穩定達到國家、自治區考核要求。(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市政管理局、綜合執法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3.保障農用地安全利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嚴格控制新建涉重、涉危等行業企業,符合條件的劃入基本農田。全面推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切斷污染物進入土壤鏈條,動態開展農用地周邊區域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禁止生產、銷售重金屬和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肥料,嚴格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保障農產品安全,加強農產品臨田檢測和超標糧食處置,杜絕重金屬超標糧食進入口糧市場。(市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各園區管委會落實)
(五)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
1.深入推進化肥減量增效。實施精準施肥,分區域、分作物制定化肥施用限量標準和減量方案,落實化肥使用總量控制,執行水稻、玉米、小麥、油菜等氮肥推薦定額用量。大力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優化氮、磷、鉀配比,逐步實現在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及林果優勢區的全覆蓋。改進施肥方式,推廣應用機械施肥、種肥同播、水肥一體化等措施,減少養分揮發和流失,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積極推廣應用緩(控)釋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拓寬畜禽糞肥、秸稈和種植綠肥的還田渠道,在更大范圍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建立健全肥料統供統施的社會化服務體系,支持化肥減量增效新技術應用。在旱作區大力發展高效旱作農業,集成配套全生物降解地膜覆蓋、長效肥料應用、保水劑混肥底施等措施,減少養分揮發和隨雨流失。鼓勵以循環利用與生態凈化相結合的方式控制種植業污染,農企合作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到2025年,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到自治區考核要求,肥料新產品、有機肥料、新技術推廣面積達到110萬畝以上,化肥利用率達到43%以上。(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供銷合作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2.持續推進農藥減量控害。推進科學用藥,鼓勵和推廣使用高效低風險農藥,加大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示范應用,在供港蔬菜產區、經濟作物主產區設立綠色防控示范點,推廣綠色防控技術。推進科學精準施藥技術,提升施藥器械裝備水平。構建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一批智能化、自動化田間監測網點,提高重大病蟲疫情監測預警能力。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各類自然保護地內耕地禁止使用劇毒、高殘留農藥。實施農田退水污染綜合治理,建設生態溝道、污水凈塘、人工濕地等氮、磷高效生態攔截凈化設施,加強農田退水循環利用。到2025年,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及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自治區考核要求,農藥利用率均達到43%以上。(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供銷合作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六)推進農業生產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1.落實嚴格的農膜管理制度。加強農膜生產、銷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環節的全鏈條監管,持續開展塑料污染治理聯合專項行動。全面加強市場監管,禁止企業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地膜,依法嚴厲查處不合格產品。因地制宜調減作物覆膜面積,大力推進廢舊農膜機械化撿拾、專業化回收、資源化利用,在旱作節水農業示范項目縣(區),扶持建立一批農用殘膜回收網點、加工企業,積極開展“以舊換新”、經營主體上交、專業化組織回收等多種方式,提高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和處置水平。健全完善農用殘膜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和長效機制,協同推進農用殘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點)建設,推動生產者、銷售者和使用者落實回收責任。建立健全農田地膜殘留監測點,開展常態化、制度化監測評估。按照“誰生產、經營,誰回收”的原則,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機制,推動農藥包裝廢棄物無害化處置。擴大供銷合作社等農村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服務覆蓋面,積極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與環衛清運網絡合作融合。到2025年,農用殘膜回收率達到90%以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和處置率分別達到85%、100%。(市農業農村局、供銷合作社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2.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加強水稻、玉米等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政策支持,推廣秸稈飼料化、肥料化、能源化、集料化、原料化利用技術。完善秸稈資源化利用臺賬管理制度。到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局、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七)加強養殖業污染防治
1.推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協同推進畜禽糞污、農作物秸稈、農用殘膜、農藥肥料包裝等廢棄物回收處理體系建設。完善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管理制度,依法合理施用畜禽糞肥。推動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提檔升級,規范畜禽養殖戶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開展設施裝備配套情況核查。開展畜禽糞污堆肥施用技術示范,推進糞污全量收集處理還田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糞污專業化能源利用,加強畜禽糞污集中發酵和無害化處理,擴大大田作物、果樹、經濟林木、園林綠化苗木等有機肥施用面積,推進種養結合,暢通糞肥還田渠道。鼓勵引導有機肥生產企業、糞污第三方處理機構開展畜禽糞污集中收集、堆肥處理、配送到田等社會化服務、全程式服務,建立糞污“收、貯、運”服務體系,構建糞肥還田市場化運營機制,實現畜禽糞污處理全程無害化、肥料化循環利用。引導畜禽養殖環節溫室氣體減排,推廣沼氣、生物天然氣等示范應用。到2025年,畜禽規模養殖場建立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和臺賬,畜禽規模養殖場設施配套率達100%,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90%以上。(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2.嚴格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管。組織各縣(市)區依法編制實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2022年底,全市6個畜禽養殖重點管控縣(市)區完成規劃的編制和報批。推動畜禽規模養殖場配備糞污監控設施,防止糞污偷運偷排。推動設有排污口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定期開展自行監測。加強規模以下養殖戶糞污污染防治。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制度,依法開展畜禽養殖環境影響評價并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結合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和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臺賬和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進行抽查。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污染防治設施配套不到位、糞污未經無害化處理直接還田或向環境排放、糞肥超量施用污染環境等環境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各縣〔市〕區落實)
3.推動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優化水產養殖空間布局,嚴格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嚴禁非法使用藥物。以漁業養殖大縣為重點,積極發展設施養殖、稻漁立體生態種養、大水面生態養殖等健康養殖方式,加快漁業養殖尾水處理技術應用。加強養殖尾水監測,落實養殖尾水排放屬地監管職責和生產者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到2025年,水產養殖尾水實現達標排放。(市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充分發揮行業牽頭作用,加強信息共享、定期會商、督導評估,強化“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協同推進攻堅戰落實。各(縣)市對轄區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工作負總責,加快治理本區農業農村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結合實際制定本地貫徹落實五年行動計劃的具體工作方案,逐級分解落實目標任務,明確職責分工、時限要求和責任人員,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組織實施。工作方案要于2022年12月底前分別報銀川市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務局、鄉村振興局備核。
(二)強化政策保障。積極統籌政策資源,在財政、稅收、金融、土地、科技等方面對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給予支持,保障重點任務實施。加大中央、自治區農村環境整治、鄉村振興等資金爭取力度,堅持市縣統籌配套、社會資本參與的資金投入機制,支持解決農村環境突出問題。市級各有關部門、縣(市)區要加強項目謀劃和資金監管,積極整合農村廁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黑臭水體整治等項目,打捆使用資金,確保資金高效安全使用。不斷完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管護長效機制,推動農村廁所、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等一體化運行管護,建立“以縣為責任主體、鄉鎮為管理主體、村為落實主體、農戶為受益主體、第三方運維機構為服務主體”的“五位一體”農村基礎設施運維管理體系。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按照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優先列入建設用地計劃,依法落實用地審批。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合理收取污水處理費用,探索建立政府、村集體及村民共同分擔機制。加強農村生態環境宣傳教育,提高村民生態文明意識,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三)強化監測監控。加強農村環境質量監測,健全農業面源污染監測網絡。在人口集中區、主要養殖區和種植區等,加密布設水體質量監測點位,基本實現監測點位區縣級全覆蓋。持續推進日處理20噸及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監測。對國家監管清單中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體,每年至少對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3項指標監測1次。在典型灌區開展農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質監測。加強畜禽規模養殖場環境執法監測。結合環境監測工作,調查農村生活污水收集情況、污染物去除效果,并對設施正常運行情況進行通報。建設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信息平臺,加強污染治理調查評估,強化環境質量改善效果分析,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畜禽規模養殖場污染排放和黑臭水體整治情況等進行全過程監管。
(四)強化監督考核。將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工作納入銀川市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和銀川市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示范市建設督查檢查范圍。健全農村環境整治成效評估機制,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和農村黑臭水體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將評估結果作為效能目標責任考核重要參考。注重考核結果應用,將考核結果與“以獎代補”資金掛鉤,試行“依效獎補”、“依效付費”,推動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取得長久實效。將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突出問題納入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稽查范疇,對污染問題嚴重、治理工作推進不力的轄區進行問責。完善監督機制,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定期調度機制,按季度報送目標任務進展情況,切實加強督促指導檢查,按年度總結推進。
附件:“十四五”全市農村環境整治目標任務分解表
附件
“十四五”全市農村環境整治目標任務分解表
序號 | 市 | 縣(市)區 | 農村環境整治 |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 農村黑臭水體整治 | ||||||
行政村總數 | 2020年底累計完成環境整治行政村數(個) | “十四五”新增完成環境整治行政村數(個) | 2025年底累計完成環境整治行政村數(個) | 2020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已排查出的農村黑臭水體總數(個) | 其中納入國家監管清單的黑臭水體總數(個) | 2025年底前完成整治的黑臭水體總數(個) | |||
1 | 銀川市 | 興慶區 | 36 | 6 | 2 | 8 | 78 | 89 | 4 | 0 | 4 |
2 | 金鳳區 | 16 | 7 | 2 | 9 | 93 | 94 | 0 | 0 | 0 | |
3 | 西夏區 | 13 | 5 | 4 | 9 | 84 | 85 | 0 | 0 | 0 | |
4 | 賀蘭縣 | 67 | 10 | 4 | 14 | 62 | 69 | 0 | 0 | 0 | |
5 | 永寧縣 | 68 | 11 | 2 | 13 | 63 | 68 | 2 | 0 | 2 | |
6 | 靈武市 | 70 | 12 | 4 | 16 | 53 | 66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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