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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116401000100860987/2023-00186 | 效力狀態: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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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教育局 | 發布日期: | 2023-05-24 |
名 稱: | 銀川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印發《銀川市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開放日”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屬各學校:
現將《銀川市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開放日”活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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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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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開放日”
活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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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宣傳和展示我市推進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成果,讓人民群眾更加充分地了解家門口的學校,結合銀川市教育局2023年“為民辦實事”開放日活動有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目的
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是加強學校與社會聯系,提升學校社會影響力的重要舉措。通過“校園開放日”活動,讓家長全面了解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質量、辦學特色和辦學條件,進一步強化家長對“家門口學校”的認同感,為做好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二、開放范圍
全市各公、民辦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
三、開放時間
各中小學(幼兒園)根據本校(園)實際,在6月30日前組織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活動次數根據學校實際確定。未經主管教育部門同意,不得私自組織其他進校園活動。
四、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各中小學(幼兒園)要結合本校實際,認真制定“校園開放日”活動方案,并在活動開展前一周通過學校官方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活動公告,邀請轄區學生家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記者等人員參加。
(二)組織實施階段。各中小學(幼兒園)圍繞下列內容,通過觀看學校宣傳片、實地參觀、座談交流等形式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
1.幼兒園。辦園理念、辦園特色、師資配備、幼兒在園一日生活流程等,以及保育保教費、伙食費等收費標準。
2.小學。學校辦學理念、辦學質量、師資配備以及課后服務開展情況等。民辦小學還需公布學費、住宿費、伙食費等收費標準。
3.初中學校。學校辦學理念、師資配備、辦學質量以及課后服務開展情況等。民辦初中學校還需公布學費、住宿費、伙食費等收費標準。
4.普通高中學校。學校辦學理念、多樣化特色辦學情況、辦學質量、“新課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推進情況等,以及學費、住宿費、伙食費等收費標準。
5.職業學校。學校專業設置、人才培養模式、學生就業渠道、校園生活環境、學生住宿情況等。民辦職業學校還應公布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
(三)總結宣傳階段。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及時總結活動開展情況,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形式發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中小學(幼兒園)要認真制定“校園開放日”活動方案,經主管教育部門審定后方可實施,提前一周在學校官方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公布活動安排。要提前制定安全工作預案,科學設置參觀線路,做好人員配備,引導有關人員有序進入校園參觀。各縣(市)區教(體)育局和市屬各學校在7月5日前將活動開展情況報市教育局。
(二)嚴肅活動紀律。各中小學(幼兒園)不得利用“校園開放日”活動”提前招生或者選拔學生,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收取學生簡歷和各類獲獎證書等材料,不得發表與國家、自治區和銀川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言論。凡未經主管教育部門審定同意擅自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的學校以及在“校園開放日”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的學校,由主管教育部門約談學校主要負責人,并上報教育領域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小組進行處理。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校園開放日”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做到有舉必查、有查必糾,切實嚴肅活動紀律。本方案下發之前已自主開展此項活動的學校,要對照方案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確保“校園開放日”活動規范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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