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640100010085853R/2022-00100 | 效力狀態: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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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科學技術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30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科學技術局 | 發布日期: | 2022-09-21 |
?各縣(市)區科技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優化重大科技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優勢創新資源攻克我市產業發展“卡脖子”技術難題,提高創新效率,我局制定了《銀川市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實施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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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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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聯系人,楊鳳翔,6888736)
銀川市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實施辦法
(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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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優化重大科技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優勢創新資源攻克我市產業發展“卡脖子”技術難題,提高創新效率,參照《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實施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科技項目“揭榜掛帥”是指通過征集需求、發布榜單,堅持不論資歷、不設門檻,調動全社會力量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一種新型科研組織管理方式。
第三條??“揭榜掛帥”項目聚焦自治區“六新六特六優”產業和銀川市“三新”產業等領域關鍵核心技術需求,突出重大共性技術突破和重大創新產品研發,支撐產業高質量發展。同時支持社會民生等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第四條??市科技局負責項目征集、張榜發布、遴選立項和實施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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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項目條件
第五條??市財政科技資金每年支持“揭榜掛帥”項目組織實施,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自簽訂協議時算起)。
第六條??項目發榜方是提出依靠自身力量難以解決的重大需求或產業關鍵技術難題的單位,市科技局根據我市項目征集情況組織論證后面向全國張榜,符合條件且有研發實力的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創新主體或各類創新主體組成的聯合體作為揭榜方主動揭榜,揭榜成功后由揭榜方與發榜方共同開展項目技術攻關。
第七條??項目發榜方應具備以下條件:
1.市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重大技術需求或技術難題的企事業單位;
2.一般應為行業或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具有一定規模的工業企業、重點農業企業和生態環境、生命健康、公共管理等社發領域重點單位;
3.項目所提的需求應聚焦我市產業和企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前沿技術、新材料及新工藝等,應有助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和相關產業的技術應用水平;
4.具有保障項目實施的資金投入;
5.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會誠信,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第八條??項目揭榜方應具備以下條件:
1.研發能力強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業等創新主體;
2.能針對發榜方要求,提出攻克關鍵核心技術的可行性方案,并與發榜方共同完成項目實施;
3.具有充足的研發投入、良好的科研條件、穩定的科研隊伍與相關經驗。
4.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會誠信,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5.與發榜方不能為同一單位或存在隸屬關系,不存在關聯交易。
第九條??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組織可以聯合揭榜,但必須明確掛帥單位,掛帥單位必須具備上述條件。同一項目發榜方不能作為揭榜方進行揭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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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條??“揭榜掛帥”項目按照以下工作流程管理:
1.需求征集。市科技局設立“揭榜掛帥”需求征集庫,定期向全社會征集技術研發需求。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等作為項目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本地區、本部門發榜方,圍繞現代產業體系和重點產業鏈,結合區域特色化發展,凝練提出重大科技攻關需求,提出“揭榜掛帥”項目建議,審核后推薦提交到市科技局。
2.遴選發榜。市科技局組織行業專家對揭榜項目進行論證遴選,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考察,重點遴選出影響力大、帶動性強、應用面廣的關鍵核心技術,統籌確定后向社會張榜發布。
3.揭榜。揭榜方按張榜項目要求主動與發榜方對接,細化落實相關具體內容,上報可行性方案及相關材料。
4.評審論證。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揭榜方的資質條件、揭榜方案可行性、發榜方滿意度等進行論證,提出成功揭榜單位建議。
5.對接洽談。發榜方與揭榜方對接,按專家意見進一步完善項目可行性方案,同時洽談研發資金使用計劃及知識產權利益分配等相關事項。雙方達成合作意向的,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合作內容、交付標的、考核指標、交付時限、付款金額及方式、產權歸屬等。
6.發布揭榜公告。發榜方與揭榜方將合作協議報送市科技局審查通過后,市科技局面向社會進行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市科技局與項目主管部門、發榜方簽訂項目任務書并發布揭榜公告。
7.實施管理。“揭榜掛帥”項目納入銀川市科技計劃項目體系統一實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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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扶持政策及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揭榜掛帥”項目資金主要由發榜方、揭榜方按揭榜協議落實。單個項目的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40%,總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在首次撥付財政資金之前,發榜方向揭榜方支付的資金原則上不低于項目總投入金額的40%。發榜方向市科技局提供資金撥付憑證和技術合同登記證明后撥付補助資金的70%,待項目完成并通過驗收后撥付剩余30%。
發榜方是全額補助事業單位的項目,可給予全額資助,在揭榜協議簽訂后一次性撥付發榜單位。
第十二條??財政科技資金主要用于科技創新活動。實行獨立核算、專款專用。不得用于支付各種罰款、捐款、償還債務等支出,不得用于工資、福利支出,不得用于國家規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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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項目監督
第十三條??發榜方和揭榜方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需在揭榜協議和任務書中約定知識產權的歸屬和分配,避免產生知識產權糾紛。
第十四條??“揭榜掛帥”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因客觀原因或不可抗力,導致任務無法按期完成或不能完成的,揭榜方與發榜方須達成一致意見,經市科技局審核同意后,可以延期實施或終止項目。項目終止的,經專項審計后,收回已撥付的剩余財政科技資金。
第十五條??因發榜方或揭榜方主觀原因造成項目終止的,市科技局組織專家進行審查論證,明確相關責任,收回已撥付的財政科技資金。
第十六條??財政科技資金實行資金使用單位法人負責制。單位是資金使用和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資金監管制度,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規范資金管理,保障項目順利實施。
第十七條??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規定和資金管理需要,加強對財政科技資金的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項目實施中,一般不開展過程檢查。項目完成后,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項目進行驗收或績效評價。
第十八條??揭榜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單位名稱變更、主要負責人調整、重大資金預算調整等重大事項變更時,應及時向市科技局提出變更申請。
第十九條??對弄虛作假或串通控榜騙取財政科技資金的行為,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涉及違紀違法的,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對科研不端行為零容忍,對存在失信行為的,根據具體情節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撥或核減經費、追回項目經費、取消一定期限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資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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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銀川市科技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試行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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