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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11640100010085992G/2024-00094 | 發布日期: |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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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民政局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民政局 |
名 稱: | 關于進一步明確分散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和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相關事宜的通知 |
各縣(市)區民政局:
近期,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于提高我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孤兒養育津貼標準的通知》(寧民函〔2024〕12號)和《關于提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的通知》(寧民函〔2024〕14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落實提高分散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標準
1.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根據《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寧民發〔2019〕31號)第一條第一款“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應不低于城鄉低保標準的1.3倍”之規定,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由每人每月85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97元。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仍按照每人每月1250元執行。
2.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四級殘疾人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其他等級標準維持不變,仍按照一級每人每月240元、二級每人每月200元、三級每人每月120元的標準執行。
3.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由原來的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
4.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根據《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寧民發〔2019〕31號)第二條第二款“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月標準參照自治區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執行”之規定,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
二、執行時間
新的標準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三、工作要求
1.提高分散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和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讓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各級黨委、政府兌現保障和改善民生莊嚴承諾的具體體現。各縣(市)區民政局、財政局要把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置,嚴格落實各項政策法規,規范審核確認程序,按月按標準及時發放補貼,構建標準科學、對象準確、待遇公正、動態管理的社會救助工作格局。
2.各縣(市)區民政局要積極與本級財政局對接,務必于3月底之前全部按照新標準發放,并補齊1-2月份的補貼差額。
3、要加強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廣泛宣傳各項民生保障政策,合理引導社會預期,把黨和政府關心困難群眾的惠民政策宣傳好、落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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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民政局
2024年2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