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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11640100010085992G/2024-00181 | 發布日期: | 2024-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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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民政局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民政局、銀川市財政局、銀川市商務局 |
名 稱: | 關于印發《銀川市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工作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
各縣(市)區民政局、財政局、商務局:
現將《銀川市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工作補貼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銀川市民政局
銀川市財政局
銀川市商務局
2024年9月30日
銀川市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工作
補貼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商務廳聯合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工作補貼實施方案》(寧民發〔2024〕100號)和銀川市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工作啟動會議要求,切實把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工作落地落實,促進銀發消費,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市場為主、政府支持、企業讓利、惠及老人的原則,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圍繞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總體任務,以龍頭企業為牽引,以創新服務產品為驅動,通過政府補貼支持、企業讓利促銷、多方宣傳引導等方式,鼓勵企業為老年人提供更多多元化產品和個性化優質服務。自治區分配給銀川市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補貼資金5000萬元,綜合考慮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占比和老年人口占比進行分配,其中,興慶區1600萬元、金鳳區1000萬元、西夏區700萬元、永寧縣600萬元、賀蘭縣600萬元、靈武市500萬元。各縣(市)區不再安排配套資金,不得提高補貼標準,力爭12月中旬前完成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任務。
二、具體事項
(一)補貼對象。具有寧夏戶籍或非寧夏戶籍但常住寧夏,有居家適老化改造需求的60周歲(含)以上(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
(二)補貼范圍。經民政廳審核確定的產品供應商(見附件1)所提供的享受補貼的類別產品(見附件2);同一產品每人限購一件(套),超出補貼范圍的類別產品購置費用以及居家適老化改造所需裝修費、人工費等不予補貼。
(三)補貼方式。本次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補貼采用資金后補助方式進行,老年人在參與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工作的商家消費后,通過“我的寧夏”APP上傳印證資料,進行匯總申報,經審核通過后,補貼資金直接發放至老年人個人銀行賬戶。每位老年人每月只能匯總申報一次,產品購買人、補貼申請人、補貼領取人必須為同一人。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補貼不與政府其他部門“以舊換新”補貼或消費券同時享受。
(四)補貼期限。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結束。補貼資金采取“先到先得、補完為止”的方式實施,根據老年人匯總申報先后順序進行發放,資金使用完畢后,政策隨即終止。
(五)補貼標準。老年人購置目錄內的類別產品,按購置總價的50%進行補貼。政府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0元/人。
三、申報流程
(一)優惠碼申請。老年人自行或在親屬子女以及村(社區)、商家工作人員協助下,使用智能手機注冊并登錄“我的寧夏”APP,點擊進入“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補貼”,選擇“優惠碼申請”模塊,根據戶籍類別按要求真實、合規填報老年人個人信息,并下載打印相關《承諾書》(以可在參與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工作的商家領取),填寫好后拍照上傳,最終生成“優惠碼”。
(二)補貼申報。老年人在參與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工作的商家采購享受補貼的類別產品后,自行或在親屬子女以及村(社區)、商家工作人員協助下,通過“我的寧夏APP—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補貼—優惠碼申請-我的購買記錄”模塊上傳以下材料:在寧夏開具的合規銷售電子發票、支付憑證或現金交易收據、購置產品照片(居家環境下產品與老年人同畫面)。不同時間購買的產品按開票時間依次上傳并保存,每月一次性匯總申報補貼。申報人對其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逾期未申報或申報材料不齊全、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參與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工作的商家通過“我的寧夏”APP掃描老年人“優惠碼”關聯購買人信息,上傳在寧夏開具的合規銷售電子發票、收款憑證或現金交易收據、銷售物品照片(需上門安裝的產品上傳安裝照片)并生成銷售產品清單。
(三)審核撥付。縣(市)區民政、財政和商務部門指定專人成立工作專班,具體負責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補貼審核撥付事宜。縣級專班負責審核銷售額度在5000元(含)以下的申請,市級專班負責審核銷售額度在5000元以上的申請。審核通過的,提交財政部門及時撥付補貼資金。各縣(市)區民政和商務部門結合本地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補貼申報情況自行確定抽查比例并實地抽查,督導規范銷售活動,確保產品質量可控、價格合理、切實惠民。
(四)退貨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落實。老年人辦理退貨且銷售方同意退貨時,尚未匯總申報的,在“我的購買記錄”模塊刪除產品購買記錄;已匯總申報但尚未審核的,在“我的申報記錄”模塊中撤回后退貨;補貼已審核發放的,銷售方和老年人共同在銷售發票上簽署“同意退貨”(加蓋公章),線下提交相應審核專班受理,并將補貼資金退回到指定賬戶,受理完成后銷售方予以退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上來,作為“百日攻堅戰”的重要內容,把“煥新”工作擺到重要位置抓實抓好,確保工作如期保質完成。民政、財政、商務部門要認真謀劃研究、細化推進舉措和審核流程,落實責任,全力推進。
(二)加強宣傳發動。要強化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結合工作實際,按照統一口徑,通過電視、網絡、報刊、新媒體和線下渠道發布相關信息,特別是賣場位置、產品目錄、申報流程、現實效果,著力提高全市居民對“煥新”工作補貼的知曉度。同時,做好政策研究,必要時及時組織開展培訓,讓工作人員熟知政策、措施,協助老年人辦理流程,推進工作。
(三)突出重點引導。要注意把諸如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補貼不與政府其他部門“以舊換新”補貼或消費券同時享受;必須在參與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工作的商家消費,購置范圍目錄內的產品;開具寧夏的合規電子發票、支付憑證或現金交易收據;每位老年人每月只能匯總申報一次,產品購買人、補貼申請人、補貼領取人必須為同一人等重點環節講明講透,不能讓老年人因對政策不了解而消費,最終拿不上補貼的事情發生。同時,要做好反詐宣傳,引導老年人從正規渠道購置適老化產品,避免發生老年人被騙而引發輿情。
(四)緊盯時間節點。為加強補助資金完成率管控,自治區要求每兩周匯總一次資金發放情況,在10月底前要完成資金支付進度的60%,12月上旬基本完成全部資金支付目標。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市)區要以“十一”長假、“重陽節”和“敬老月”為重要契機,全力沖刺,加快資金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年底前保質保量完成全部工作任務。
(五)強化資金管理。要堅決杜絕擠占、挪用、侵占等情況,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同時也要加快資金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發現利用不正當手段偽造、編造相關材料虛假交易、串通他人騙取補貼資金、售賣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的個人和企業,要及時移交當地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附件:1.全區居家適老化“煥新”工作參與產品供應商名單(第一批)
??????2.居家適老化改造“煥新”產品范圍目錄
??????3.常住承諾書(模板)
??????4.申報補貼承諾書(模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