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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政府部門信息公開>銀川市農業農村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部門文件
索 引 號: | 11640100MB17282123/2022-00388 | 效力狀態: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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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農業農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08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農業農村局 | 發布日期: | 2022-06-17 |
名 稱: | 銀川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銀川市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機關各科室、局屬事業單位:
為建立健全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提高應急處置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減少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生命安全和產業健康發展,維護經濟社會秩序穩定。市農業農村局重新修訂《銀川市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執行。
附件:《銀川市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銀川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銀川市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事件分級
1.4適用范圍
1.5處置原則
2.應急處置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設置
2.2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2.3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2.4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2.5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組成和職責
3.監測預警和報告評估
3.1監測預警
3.2事件報告
3.3事件評估
3.4級別核定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2指揮協調
4.3緊急處置
4.4響應終止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5.2總結報告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6.2技術保障
6.3物資保障
7.監督管理
7.1獎勵與責任
7.2 宣教培訓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8.2演習演練
8.3預案解釋和實施
附件: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分級與響應標準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迅速、高效、有序應對處置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生命安全和產業健康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1.3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因食用農產品而造成的人員健康損害或傷亡事件,根據有關規定需要市農業農村局處置的事件。按照《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分級辦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相應分為四級:即Ⅰ級、Ⅱ級、Ⅲ級、Ⅳ級。事件等級的評估核定,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分級標準見附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銀川市行政區域內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指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由動物疫病引發的畜禽產品衛生安全事件,轉基因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由市農業農村局相關業務主管科室和直屬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預案執行。
1.5處置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預防為主、依法處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統一領導、科學決策。
2. 應急處置組織體系及職責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核定級別,開展處置。確認為Ⅰ級事件的,由農業農村部統一組織和指揮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確認為Ⅱ級事件的,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確認為Ⅲ級、Ⅳ級事件的,分別由事件發生地市、縣(市、區)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
全市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總指揮由市農業農村局局長擔任,分管局領導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根據事件的性質、范圍、業務領域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包括2.4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科室)以及事件發生地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全市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主任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負責人擔任,成員由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科室)負責人擔任。 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和日常辦事機構的設置,由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2.2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在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主要是協助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開展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根據需要發布事件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
2.3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市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各項部署,制定應急處置行動方案,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應急處置措施,記錄、報告、通報和匯總相關信息,研究協調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完成市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4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科室)職責
(1)辦公室: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匯總、報送及發布,開展輿情監測和引導應對,負責應急處置教育培訓的歸口管理等工作。
(2)組織人事紀檢科:負責對政府公務員和政府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造成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督察督辦,并依法依紀提出處理建議或作出處分決定。
(3)規劃財務科:負責協調相關單位編制事件應急處置所需固定資產的方案,負責協調事件應急處置資金保障及管理。
(4)政策法規科: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法律指導,將應急處置相關知識作為農民培訓的內容加以落實,審查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依據《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劃轉農業領域行政執法事項的通知》(銀政發〔2020〕6號)文件要求,協調市綜合執法監督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中違法行為的調查,依法實施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等工作。
(5)鄉村產業發展科:負責組織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相關技術鑒定,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等工作。
(6)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承擔市農業農村局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定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收集分析信息、動態等工作。
(7)畜牧獸醫管理科:負責組織與畜禽養殖、屠宰環節有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8)種植業管理科:負責組織協調由農藥、肥料等投入品引起的種植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9)漁業漁政管理科:負責組織水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0)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負責由產地環境污染引起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開展農藥、肥料等投入品引起的種植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1)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參與組織與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的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2)市畜牧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負責畜禽養殖違規使用獸藥或禁用物質、“瘦肉精”和生鮮乳質量安全等有關的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3)市水產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負責水產養殖違規使用漁藥或禁用物質等質量安全等有關的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4)市農村經濟發展服務中心:負責組織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相關技術鑒定,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等工作。
(15)其他相關科室和事業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應急處置教育培訓的管理,將應急處理相關知識作為培訓的內容加以落實,協助開展其他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5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組成和職責
(1)事件調查組
組成: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根據事件發生的原因和環節,明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種植業管理科、畜牧獸醫科、漁業漁政管理科等科室單位負責或其中一個科室單位牽頭負責,并抽調相關人員和專家組成。
職責:調查事件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評估事件影響,提出事件防范意見。
(2)事件處置組
組成:由事件發生環節的局業務主管科室或單位為主負責。
職責:組織協調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應急處置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封存、召回問題農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監督相應措施的落實,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3)專家技術組??組成:市農業農村局所屬單位的農技、畜牧、水產、質檢、農獸藥法律等方面專家隊伍組成專家技術組。
職責:負責為事件處置提供技術支持,綜合分析和評價研判,查找事件原因和評估事件發展趨勢,預測事件后果及造成的危害,為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
3. 監測預警和報告評估
3.1監測預警
市農業農村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預警制度,各相關科室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分工負責組織開展農藥及農藥殘留、飼料及畜產品違禁物質污染、獸藥及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監測工作。通過風險評估、風險監測,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隱患,提出防控措施建議。
市農業農村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公告制度,及時發布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監測信息。各相關科室單位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農產品種植養殖及收貯運過程的質量安全日常監管。
3.2事件報告
市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等。
3.2.1責任報告單位和人員
農產品種植、養殖、收購、貯藏、運輸單位和個人。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檢驗檢測機構和科研院所。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發現)單位。
地方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機構。
其他單位和個人。
3.2.2報告程序
遵循自下而上逐級報告原則,緊急情況可以越級上報。鼓勵其他單位和個人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1)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控制措施,第一時間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局報告,收到報告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處理,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時通報同級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綜合辦公室和衛生健康部門。
(2)發生Ⅳ級事件時,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并同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衛生健康部門。
(3)發生Ⅲ級及以上事件時,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并同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衛生健康部門。
3.2.3報告要求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1)初次報告
事件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件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件簡要經過。Ⅲ級以上事件,初次報告要求從事件發現到報告自治區農業農村廳不能超過2小時。
(2)階段報告
事件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必要時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原因等。
(3)總結報告
事件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事件處置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擬出總結報告??偨Y報告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鑒定結論,對事件的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件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3.2.4通報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之間應當及時通報。
(1)通報范圍
市農業農村局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后,應當及時與事件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溝通,并將有關情況按規定和程序通報相關部門,上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相關地區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2)特殊通報
涉及港澳臺地區人員或者外國公民,或者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時,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或由相關部門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通報。
3.3事件評估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評估是為了核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級別和確定應采取的措施。評估的內容包括:事件農產品可能導致的健康危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事件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事件發展蔓延趨勢等。
3.4級別核定
事件發生地上一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會同事發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根據事件評估結果核定事件級別。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照《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Ⅰ級響應,由農業農村部報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后啟動實施;Ⅱ級響應,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報自治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啟動實施;Ⅲ級、Ⅳ級響應,分別由市、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實施,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加強指導。
(1)響應的升級:當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隨事件發展進一步加重,事件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銀川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審定,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啟動預案響應,及時提升預警和響應級別。
(2)響應的降級:對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銀川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審定后,及時降低響應級別或者撤銷預警。
4.2指揮協調
(1)市農業農村局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指揮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Ⅲ級響應,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處置行動。
(2)市農業農村局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指揮協調相關科室(單位)向市農業農村局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提出應急處置重大事項決策建議,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處置指揮工作,協調、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及時向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置行動的進展情況,指導對受威脅的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4.3緊急處置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責任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事態出現急劇惡化時,在充分征求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當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響應終止
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評價確認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在有關部門配合支持下,負責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件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5.2總結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事發地指揮部辦公室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包括第三方評估機構)及時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等,提出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應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在應急結束10天內以書面形式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農村部門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市農業農村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系統,由市農業農村局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相關科室(單位)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和傳遞等工作。
6.2技術保障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技術鑒定工作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技術機構承擔。當發生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時,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委托專業技術機構立即采取樣本,按有關技術規范實施檢測評估,為農產品質量突發事件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3物資保障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物資和資金,以事發地同級人民政府為主解決,自治區、市級財政予以補貼。
7.監督管理
7.1獎勵與責任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或工作人員,根據情節,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有關機關依紀依規予以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7.2 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和廣大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年度組織實施。
8. 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職能職責及相關內容作出調整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參照本預案,制訂本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分級應當與本預案相協調一致。
8.2演習演練
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習演練,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演習演練,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8.3預案解釋和實施
本預案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市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金鳳區北京中路166號,行政中心946室,電話:0951-6889010 ,0951-6889008(傳真)。
附件: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分級與響應標準
附件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分級與響應標準
事件 等級 | ?????????????????評??估??指??標 | ?響應級別 | ????響應部門 |
Ⅰ級 | (1)事件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及以上省份(含港澳臺地區)或境外國家和地區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和社會影響的; (2)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 Ⅰ級響應 | ???農業農村部 |
Ⅱ級 | (1)事件危害嚴重,對2個及以上市州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和社會影響的; (2)一起農產品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或一起農產品中毒事件出現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3)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 Ⅱ級響應 |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
Ⅲ級 | (1)事件影響范圍涉及市州級行政區域內2個及以上縣級行政區域,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一起農產品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州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 Ⅲ級響應 | 市級農業農村部門 |
Ⅳ級 | (1)事件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一起農產品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99人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 Ⅳ級響應 |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備注:標準依據《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