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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政府部門信息公開>銀川市審計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審計公告
索 引 號: | 116401000100859680/2023-00050 | 發布日期: | 2023-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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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審計局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審計局 |
名 稱: | 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銀川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
一年來,全市審計機關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的重要論述精神,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根據審計法規定和市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市審計局組織對2022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等進行了審計,共完成審計項目35個,提出審計建議141條,在提升財政資金績效、推動重大政策落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規范公共投資工程建設、促進權力規范運行等方面較好地發揮了審計監督保障作用。
審計結果表明,全市各級、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和構建新發展格局戰略任務,緊扣“創新發展、生態建設、基層治理、城鄉融合”“四個示范引領”,全力穩住經濟基本盤,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在全區率先出臺穩增長促發展一攬子政策,持續加大助企紓困力度,為各類市場主體減輕稅費138億元;全力兜牢民生底線,安排教育、就業等各類資金59.71億元,安排老舊小區改造及環保資金10.84億元,保障民生領域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落地,加快推進交通疏堵“6+N”工程建設,擁堵指數明顯下降;全力做好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把審計整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審計整改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落實的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委審計委員會、市政府專題研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進一步壓實審計整改責任,延伸整改鏈條,2022年促進各部門(單位)出臺完善制度62項,收回存量資金等上繳國庫10億元。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聚焦財政體制改革、財政資金安全、預(決)算管理效果、財政支出效益、風險防范化解等方面,組織開展了市本級財政收支管理、部門預算執行及縣(市)區財政決算審計。
(一)市本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重點關注了財政預(決)算編制、財政資金統籌、財政管理、政府財務報告編制等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市財政局積極組織財政收入,穩步推進財政體制改革,有力化解政府性債務,加強重點領域財力支撐,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預(決)算編制不規范。21個單位上年結轉資金未列入年初部門預算;財政代編預算4739.15萬元未分解到具體單位;7個單位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編制不準確,涉及金額149.2萬元。
2.財政管理存在薄弱環節。上級轉移支付資金4.45億元未按時下達;國有資本經營收益7776.85萬元應收未收;委托管理資產出租收入121.31萬元未執行“收支兩條線”;14個單位財政票據未執行核舊領新制度。
3.政府財務報告編制不準確。9個單位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1085.93萬元未納入政府財務報告編制;政府財務報表數據賬表不符,差額8732.8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重點對銀川市本級20個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單位依法依規管理和使用財政資金的意識逐步增強,部門預算管理水平穩步提高。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預算資金效益有待提升。5個單位財政資金4144.84萬元閑置未發揮效益;3個單位結轉結余兩年以上資金1129.42萬元未上繳市財政統籌使用;3個單位6個項目績效自評結果不實。
2.財政收支管理不規范。6個單位擴大開支范圍使用專項資金80.03萬元;5個單位非稅收入6641.08萬元應收未收或應繳未繳。
3.工程項目管理亟待加強。5個單位項目存在未批先建、應招標未招標、未按規定編報竣工決算等問題;2個單位部分工程項目經濟簽證審批會簽滯后。
(三)縣(市)區財政決算審計情況
根據審計法關于對下級政府決算進行審計監督的要求,每年安排1個縣(市)區政府財政決算審計項目,2022年度對靈武市人民政府財政決算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靈武市人民政府能夠積極籌措各類資金,有力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發展,財政管理進一步規范。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財政收支執行不嚴格。主要表現為非稅收入1.08億元未按時繳入國庫、國有資本經營收益639.64萬元應收未收、2.39億元未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等。
2.財政管理亟待加強。國有企業注資款6.85億元未計入股權投資核算;財政未按規定設置績效自評指標權重,未按規范要求出具評價結論,績效評價效果不佳。
3.固定資產管理不到位。1164套保障性住房未記入固定資產;3個單位10個項目已投入使用未及時轉固,涉及金額2.71億元;6處房屋資產1.37萬平方米賬實不符。
二、重點民生資金審計情況
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民生大事”和“關鍵小事”,重點關注鄉村振興、就業創業、文化服務等資金,開展了鄉村振興政策落實、就業創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審計及公共文化設施運營管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一)銀川市鄉村振興政策落實和資金使用審計情況
圍繞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要求,重點關注了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等方面政策落實及資金使用情況。審計結果表明,相關單位能夠聚焦鄉村振興項目建設和后續培育,推動鄉村振興相關政策落實。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政策執行效果不佳。5個縣(市)區20個項目未實施或建成后閑置;5個縣(市)區土地流轉費、租賃收入2077.29萬元應收未收;6個縣(市)區未按規定進行資產確權登記或資產移交。
2.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4個縣(市)區擴大開支范圍使用專項資金96.21萬元;2個轄區(市)個別項目虛列支出678.84萬元、違規將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資金20萬元用于企業投資。
3.建設項目程序不合規。主要表現為部分市(區)超比例列支項目管理費、項目未批先建、超付工程款、建設項目化整為零規避招標等。
(二)銀川市就業創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審計情況
圍繞關于推動高質量充分就業相關決策部署,重點關注了就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籌集、分配、管理使用等情況。審計結果表明,相關單位能夠落實就業創業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就業政策措施,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就業目標任務。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部分市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資金未及時撥付;4個市(縣)區向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職業技能提升、就業補助及失業保險資金85.18萬元。
2.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20家培訓機構(企業)套取培訓補貼63.63萬元;3個市(縣)就業補助結余資金及貸款貼息專戶利息收入108.69萬元未及時上繳市財政。
(三)銀川市本級公共文化設施運營管理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圍繞推動和完善市本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提高公共文化設施運營管理水平,重點關注了4個文化單位公共文化設施運營管理及專項資金使用等情況。審計結果表明,相關單位能夠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公共文化設施運營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政策執行不到位。個別單位未建立公共文化設施安全管理、資產統計報告等內控制度,未按規定設置基本陳列,連續三年公益性公共教育活動未達到規定場次,累計少辦12場。
2.資金管理不規范。2個單位擴大開支范圍使用中央專項資金57.41萬元;個別單位收取的圖書押金102.56萬元未及時清理。
三、重大領域審計情況
聚焦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圍繞關于深化衛生體制改革、改善人民群眾居住環境、優化出行條件等方面的部署要求,開展了市本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政策落實、老舊小區居住條件改善政策落實及交通疏堵“6+N”工程等跟蹤審計。
(一)銀川市本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圍繞深化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重點關注了市本級6家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相關政策執行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公立醫院財政資金投入逐年增長、綜合改革逐步深入。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政策落實不到位。2家公立醫院托管的6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配置工作人員數量低于規定要求;2家公立醫院人員經費支出占公立醫院業務支出比例超過50%,不符合規定比例。
2.財政資金保障不足。個別轄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政府保障機制經費5149.41萬元未足額到位;3個轄區從業人員健康體檢經費1479.9萬元未撥付到位。
(二)銀川市老舊小區居住條件改善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圍繞人民群眾居住條件改善,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提升人民群眾生活質量,重點關注了6個縣(市)區老舊小區居住條件改善政策執行、專項資金使用及項目建設管理等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能夠積極爭取中央、自治區等各級專項資金支持,有序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政策執行不到位。6個縣(市)區未按規定制定老舊小區長效管理方案;個別轄區超范圍對2005年后建設的6個小區進行改造,涉及金額222.41萬元。
2.建設項目管理不規范。部分縣(市)區存在改造項目變更管理不規范、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收取履約保證金、未及時編報竣工財務決算或完成竣工價款結算等問題;2個轄區未按批復用途使用專項資金4384.76萬元;2個轄區44個老舊小區的給水改造任務未按合同約定完成。
(三)重大項目跟蹤審計情況
圍繞改善人民群眾出行環境、提升城市承載能力,以審計監督高質量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促進提高公共投資績效,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續開展銀川市交通疏堵“6+N”工程跟蹤審計和文化城改造提升項目審計監督。采取“提前介入、過程監督”的方式,促進重點工程規范管理、聚力提效,及時揭露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規范項目建設管理的合理化建議。
1.銀川市交通疏堵“6+N”工程跟蹤審計。對項目中6個重點工程,24個道路打通、慢行綠道、過街天橋等工程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揭示項目資金、程序、質量等方面問題173個,跟蹤督促各參建單位完成整改169個,整改率97.6%。
2.銀川文化城改造提升項目審計監督。緊盯迎鳳廣場、葡萄酒廣場等關鍵工程進展情況,揭示項目程序、質量、安全施工等方面問題8個,審計期間被審計單位立行立改,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聚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范國有資產流失,對市屬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
(一)企業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緊扣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主要任務目標,開展了市屬國有企業重點改革任務落實情況專項審計調查,重點抽查了140家市國資委監管企業、10家其他部門監管企業。審計結果表明,市國資委積極推進國企改革重點任務落實,構建“2+7+2+N”國資運營新體系,牽頭出臺40余項配套制度。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待加強。13家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未按規定降低2個百分點;4家國有企業存在資產、所有者權益等會計信息不實情況;部分國有企業325平方米房屋被個人無償占用、802.64萬元租金應收未收。
2.國有企業重點改革任務落實不到位。25家國有企業未按規定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內部審計等內控制度;60家國有企業未按規定公開相關信息;39家國有企業未按國企改革要求完成清理退出不具備優勢的非主營業務和低效無效資產工作。
(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圍繞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是否到位,管理和使用是否規范、高效,重點關注了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及使用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各單位持續強化國有資產監管,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資產管理存在薄弱環節。12個單位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土地、房屋等資產未計入固定資產,涉及面積4.26萬平方米;10個單位未按規定開展資產清查盤點工作;2個單位23處土地房屋權屬不清。
2.違規使用和處置國有資產。2個單位3處房屋資產無償出借給下屬單位或個人使用;6處委托經營性房產被無償占用;2個單位房屋出租未公開招租。
(三)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相關規定,每年安排1個自然資源管理部門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2023年開展了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資產任中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生態環境局能夠積極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落實自然資源資產保護責任。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監管責任未落實。86家企業環境信息未依法披露;24家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企業未公開污染源自行監測信息;22家企業(單位)未報備并公開企業污染源自行監測方案;未對11家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為黃色等級的企業采取懲戒措施。
2.資金效益有待提升。1924.45萬元專項資金閑置1年以上未發揮效益;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考核獎補資金未細化到具體項目;污染專項監測等3個項目未實施。
以上問題,審計機關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了審計報告,提出了整改建議,有關部門(單位)正在積極整改,市審計局將跟蹤督促檢查,按市人大常委會要求及時報告全面整改情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