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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政府部門信息公開>銀川市審計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審計公告
索 引 號: | 116401000100859680/2024-00015 | 發(fā)布日期: | 202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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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 | 銀川市審計局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審計局 |
名 稱: | 銀川市審計局關于聘請專業(yè)人員輔助審計工作的公告 |
根據審計工作需要,我局擬聘請專業(yè)人員輔助審計工作。參照《銀川市審計局聘請專業(yè)人員輔助審計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銀審發(fā)〔2022〕30號)的要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聘請專業(yè)人員要求
對銀川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政策落實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一)人員資質要求:擬聘請3名專業(yè)人員輔助審計,其中:工程類中級職稱(一級造價工程師及等同職稱)1名,要求熟悉基本建設程序及相關政策法規(guī),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優(yōu)先;財務類中級職稱(會計師及等同職稱)2名,要求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熟悉政府采購、財政資金籌集使用管理及相關政策法規(guī)。綜合業(yè)務能力強,從事過輔助國家審計工作的優(yōu)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機構、人員不得應聘:
1.擬審計的建設項目是其曾承辦、參與編制預決算、審核招標控制價或參與招投標代理咨詢服務的;
2.與擬審計單位負責人等有親屬關系可能影響審計公正的;
3.與擬審計單位有其他經濟利益關系(如參股股東、購買持有股票、基金等)可能影響審計公正性的;
4.法律規(guī)定不得從事公務的其他情形。
二、審計時間
預計2024年4月30日開始審計,30個工作日(具體時間以審計項目實際情況為準)。
三、審計地點
銀川市及相關市縣(區(qū))。
四、輔助審計服務費測算標準
依據《銀川市審計局聘請專業(yè)人員輔助審計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銀審發(fā)〔2022〕30號)的規(guī)定,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yè)人員(含注冊會計師)一個工作日1200元(稅前,下同);具有中級職稱的專業(yè)人員一個工作日1000元;具有初級職稱的專業(yè)人員一個工作日800元;其他專業(yè)人員一個工作日600元。
以上費用包含住宿費、餐費、交通費及其他雜費。由銀川市審計局與輔助審計人員所在機構統(tǒng)一結算。實際結算費用取決于擬聘人員能否勝任具體審計工作、在具體審計工作中能否遵守相關要求以及審計組組長對擬聘人員工作質量的評價。服務費用由銀川市審計局直接支付給擬聘人員所在的機構。擬聘人員實際所得報酬由其所在機構確定。
五、聘請人員確定規(guī)則
(一)報名人數少于或者等于擬聘用人數的,符合該技術條件的所有報名人員直接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二)報名人數多于擬聘用人數的,從符合專業(yè)技術條件的報名人員中擇優(yōu)確定。
六、報名要求
由第三方機構推薦報名,不接受個人報名。
(一)推薦報名的第三方機構應具備的條件
推薦報名的機構,即擬派人員所在機構應當是處于正常營業(yè)狀態(tài)的會計師事務所、財務咨詢公司、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等。推薦機構擬派的輔助審計人員應在該機構工作1年以上,并與推薦機構簽訂了勞動合同。
(二)報名資料要求
1.推薦報名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
2.會計師事務所或財務咨詢公司執(zhí)業(yè)許可證書復印件,工程造價咨詢機構資質證明;
3.擬派人員推薦報名表;
4.擬派人員資格資質證書復印件;
5.推薦機構承諾書。
重要提示:推薦報名機構必須對報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在推薦報名中弄虛作假的,銀川市審計局將對該推薦報名機構予以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三年內將該推薦報名機構列為輔助審計選聘工作禁止往來單位。
(三)報名截止時間
2024年4月26日18:00。
(四)報名資料報送方式
請有意向的機構按照要求將報名資料電子版或掃描件發(fā)送至郵箱ycssjjzcgzk@163.com。
聯(lián)系人:雷方
聯(lián)系電話:6889109 ??1399521963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