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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116401000100859680/2024-00046 | 發布日期: | 2024-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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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審計局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審計局 |
名 稱: | 銀川市審計局關于聘請專業人員輔助審計工作的公告 |
根據審計工作需要,我局擬聘請專業人員輔助審計工作。按照《銀川市審計局聘請專業人員輔助審計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銀審發〔2022〕30號)的要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聘請專業人員要求
對銀川市公立醫院藥品器械生產經銷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項目輔助審計,范圍包活醫改政策措施落實、醫療機構運營管理、醫院財務收支等事項。
(一)工作地點:銀川市
(二)人員要求:數量6人;資質要求:中級財務職稱以上或具備五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三)工作時間:2024年8月30日-2024年10月30日(具體時間視工作情況)
(四)具有下列情形的機構、人員不得應聘:
1.與擬審計單位負責人等有親屬關系可能影響審計公正的;
2.與擬審計單位有其他經濟利益關系(醫療器械保障供應等)可能影響審計公正性的;
3.法律規定不得從事公務的其他情形。
二、輔助審計服務費測算標準
按照《銀川市審計局聘請專業人員輔助審計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銀審發〔2022〕30號)規定,輔助審計服務費按以下標準計算:
(一)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人員(含注冊會計師)一個工作日1200元(稅前,下同);
(二)具有中級職稱的專業人員一個工作日1000元;
(三)具有初級職稱的專業人員一個工作日800元;
(四)其他專業人員一個工作日600元。
以上費用包含住宿費、餐費、交通費及其他雜費等,實行定額包干,由我局與輔助審計人員所在機構統一結算。實際結算費用取決于擬聘人員能否勝任具體審計工作、在具體審計工作中能否遵守相關要求以及審計組組長對擬聘人員工作質量的評價。服務費用由我局直接支付給擬聘人員所在的機構。擬聘人員實際所得報酬由其所在機構確定。
三、聘請人員確定規則
(一)報名人數少于或者等于擬聘用人數的,符合該技術條件的所有報名人員直接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二)報名人數多于擬聘用人數的,從符合專業技術條件的報名人員中擇優確定。
四、報名要求
由第三方機構推薦報名,不接受個人報名。
(一)推薦報名的第三方機構應具備的條件
推薦報名的機構,即擬派人員所在機構應當是處于正常營業狀態的會計師事務所、財務咨詢公司、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項目管理公司等。推薦機構擬派遣的專業人員應與本機構簽訂了勞動合同。對本公告中有職稱要求的專業人員,應在推薦機構工作1年以上。
(二)報名資料要求
1.推薦報名機構營業執照;
2.會計師事務所或財務咨詢公司執業許可證書復印件,工程造價咨詢機構資質證明等;
3.擬派人員推薦報名表;
4.擬派人員資格資質證書復印件;
5.推薦機構承諾書。
重要提示:推薦報名機構必須對報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在推薦報名中弄虛作假的,我局將對該推薦報名機構予以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三年內將該推薦報名機構列為輔助審計選聘工作禁止往來單位。
(三)報名截止時間
2024年8月22日18:00。
(四)報名資料報送方式
請有意向的機構按照要求將報名資料電子版或掃描件發送至ycsshenji@163.com。
聯系人:馮婉???聯系電話:1330959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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