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對擅自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取得許可證后不再符合規定條件仍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銀川市 體育局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2022年修訂) 第一百一十六條 未經許可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限期關閉;逾期未關閉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違法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造成嚴重后果的,由主管部門責令關閉,吊銷許可證照,五年內不得再從事該項目經營活動。 【行政法規】《全民健身條例》(2016年國務院令第666號修訂) 第三十六條 未經批準,擅自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或者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3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者取得許可證后,不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仍經營該體育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或者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3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部門規章】《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2016年國家體育總局令第24號修改) 第二十六條 未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批準,擅自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或者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3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 經營者取得許可證后,不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仍經營該體育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或者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3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做出行政許可決定的體育主管部門吊銷許可證。 | 1.立案階段責任:在檢查中發現或者接到舉報、控告從事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者涉嫌不按規定經營的違法行為或者下級部門上報的或其他機關移送的違法案件,及時制止,并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2.調查取證階段責任:對予以立案的案件,指定專人負責,及時組織調查取證,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出示執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執法人員保守有關秘密。 3.復核審查階段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主要證據不足時,以適當的方式補充調查)。構成違法行為的,但不屬于體育部門權限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 4.告知階段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及其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 5.決定階段責任:根據審理情況決定是否予以行政處罰。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6.送達階段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按法律規定的方式送達當事人。 7.執行階段責任:監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公開通報、加處罰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
2 | 對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者拒絕阻撓監督檢查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銀川市 體育局 | 【部門規章】《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2016年國家體育總局令第24號修改)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對體育執法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 1.立案階段責任:在檢查中發現或者接到舉報、控告從事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者涉嫌不按規定經營的違法行為或者下級部門上報的或其他機關移送的違法案件,及時制止,并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2.調查取證階段責任:對予以立案的案件,指定專人負責,及時組織調查取證,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出示執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執法人員保守有關秘密。 3.復核審查階段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主要證據不足時,以適當的方式補充調查)。構成違法行為的,但不屬于體育部門權限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 4.告知階段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及其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 5.決定階段責任:根據審理情況決定是否予以行政處罰。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6.送達階段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按法律規定的方式送達當事人。 7.執行階段責任:監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公開通報、加處罰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
3 | 對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者不按規定經營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銀川市 體育局 | 【部門規章】《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2016年國家體育總局令第24號修改) 第二十條 經營者應當將許可證、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體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說明及安全檢查等制度、社會體育指導人員和救助人員名錄及照片張貼于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 第二十一條 經營者應當就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可能危及消費者安全的事項和對參與者年齡、身體、技術的特殊要求,在經營場所中做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發生。 第二十二條 經營者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做好體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及定期檢測,保證其能夠安全、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條 經營者應當保證經營期間具有不低于規定數量的社會體育指導人員和救助人員。社會體育指導人員和救助人員應當持證上崗,并佩戴能標明其身份的醒目標識。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 1.立案階段責任:在檢查中發現或者接到舉報、控告從事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者涉嫌不按規定經營的違法行為或者下級部門上報的或其他機關移送的違法案件,及時制止,并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2.調查取證階段責任:對予以立案的案件,指定專人負責,及時組織調查取證,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出示執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執法人員保守有關秘密。 3.復核審查階段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主要證據不足時,以適當的方式補充調查)。構成違法行為的,但不屬于體育部門權限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 4.告知階段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及其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 5.決定階段責任:根據審理情況決定是否予以行政處罰。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6.送達階段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按法律規定的方式送達當事人。 7.執行階段責任:監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公開通報、加處罰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
4 | 對開展與公共體育設施功能用途不相適應的服務活動,違規出租、侵占、破壞、未經批準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的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銀川市 體育局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2022年修訂) 第一百一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占、破壞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予以制止,責令改正,并可處實際損失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一百一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批準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管理單位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行政法規】《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2003年國務院令第382號) 第三十一條 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管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開展與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功能、用途不相適應的服務活動的;(二)違反本條例規定出租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的。 | 1.立案階段責任:在檢查中發現或者接到舉報、控告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涉嫌開展與公共體育設施功能、用途不相適應的服務活動等違法行為或者下級部門上報的或其他機關移送的違法案件,及時制止,并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2.調查取證階段責任:對予以 立案的案件,指定專人負責,及時組織調查取證,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出示執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執法人員保守有關秘密。 3.復核審查階段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主要證據不足時,以適當的方式補充調查)。構成違法行為的,但不屬于體育部門權限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 4.告知階段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及其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 5.決定階段責任:根據審理情況決定是否予以行政處罰。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6.送達階段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按法律規定的方式送達當事人。 7.執行階段責任:監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公開通報、加處罰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
5 | 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未經許可舉辦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不具備辦賽條件時,未及時中止等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銀川市 體育局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2022年修訂) 第一百一十三條 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給予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禁止組織體育賽事活動的處罰: (一)未經許可舉辦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的; (二)體育賽事活動因突發事件不具備辦賽條件時,未及時中止的; (三)安全條件不符合要求的; (四)有違反體育道德和體育賽事規則,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行為的; (五)未按要求采取風險防范及應急處置預案等保障措施的。
| 1.立案階段責任:在檢查中發現或者接到舉報、控告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未經許可舉辦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不具備辦賽條件時,及時中止違法行為,或收到下級部門上報、其他機關移送的違法案件,及時制止,并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2.調查取證階段責任:對予以 立案的案件,指定專人負責,及時組織調查取證,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出示執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執法人員保守有關秘密。 3.復核審查階段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主要證據不足時,以適當的方式補充調查)。構成違法行為的,但不屬于體育部門權限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 4.告知階段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及其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 5.決定階段責任:根據審理情況決定是否予以行政處罰。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6.送達階段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按法律規定的方式送達當事人。 7.執行階段責任:監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公開通報、加處罰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2023 新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