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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640100-100/2021-00318 | 效力狀態: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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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12-18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司法局 | 發布日期: | 2020-12-18 |
名 稱: |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的實施意見》,已經市委和市政府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各有關部門嚴格落實決策程序,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執行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的實施意見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重大行政決策的作出和調整程序、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逐一明確、細化。為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多措并舉,有效確保《條例》學習宣傳全覆蓋
全市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深刻領會精神實質,熟練掌握《條例》的具體規定;要發揮主流媒體等宣傳陣地作用,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報道學習貫徹《條例》的舉措和成效,形成強大聲勢。
各縣(市)區、市政府各部門要抓好貫徹落實,對照《條例》規定,抓緊制定相應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對原有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進行清理,及時修改完善,保障法制統一,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二、精準對標,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重大行政決策關乎經濟社會發展、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市、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制度,根據《條例》確定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結合實際,確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經同級黨委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每年初,根據市委全會和全市兩會精神,制定當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三、堅守原則,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
市、縣(市)區政府和決策承辦部門要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五個法定程序,提高行政決策質量和效率,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在重大行政決策草案形成過程中,決策承辦單位應當全面梳理與決策事項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使決策草案合法合規、與有關政策相銜接。除依法不予公開的決策事項外,應當通過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書面征求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問卷調查、民意調查等方式,聽取公眾意見,決策事項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對于專業性、技術性比較強的決策事項,應當組織專家論證;決策實施可能對社會穩定(包括社會道德維護等)、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響的,應當組織風險評估;決策草案應當經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決策機關討論;決策草案應當經決策機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討論。一般情況下,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重要規劃應當經決策機關全體會議討論通過,除此之外的重大行政決策應當經決策機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決策機關常務會議討論認為有必要的,也可以提交全體會議討論。
要認真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有關程序實施情況的記錄,實現全過程留痕。要以《條例》實施為契機,全面規范我市重大行政決策行為,切實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明確分工,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的實施監督
市、縣(市)區政府辦公室做好《條例》的組織實施工作,牽頭編制本級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以及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重大行政決策承辦單位負責擬定決策草案,組織聽取公眾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以及過程記錄、材料歸檔和保管工作;市、縣(市)區司法局負責本級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決策執行單位負責依法、全面、及時、正確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向決策機關報告決策執行情況,并按照決策機關的要求承擔決策后評估具體工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重大行政決策的監督;審計機關按照規定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監督。市、縣(市)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前要按照相關規定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依法接受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
????附件:1.銀川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2.銀川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