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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11640100010085810C/2024-00186 | 效力狀態: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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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自然資源局 | 發布日期: | 2024-04-03 |
名 稱: |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銀川市202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通知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銀川市202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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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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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202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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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土地市場調控,有效控制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優化產業布局,調整房地產市場供應結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及《銀川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計劃。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以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優化、土地供應結構調整和利用方式轉變為目標,科學合理安排2024年度建設用地供應的總量、結構和時序,充分發揮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導向作用,切實提高土地資源供給質量和效率,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城鄉融合發展、民生改善和生態保護,實現國土開發高質量發展。
????(一)總量控制原則
分析國有建設用地的供應潛力,統籌利用存量和新增建設用地,實行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在總量平衡的基礎上,力求結構優化,布局合理,時序得當。
????(二)節約集約原則
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為基礎,以土地用途管制為核心,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用地標準。根據國家產業政策,不對禁止項目供地,減少對限制項目供地,確保經濟發展和重點工程建設用地供給,保障城鎮基礎設施及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用地供應,實現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
????(三)區域統籌原則
????落實各區域功能定位,優化土地供應空間布局,依據“人口集中、產業集聚、資源集約”原則,妥善處理區域用地關系,實現區域協調健康發展?。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銀川市202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主要依據近三年土地供應總量變化情況,結合三區政府、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局等部門上報的2024年項目用地需求,通過統計分析,最終確定2024年各類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544公頃。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銀川市202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計劃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約4公頃;住宅用地約149公頃;工礦倉儲用地約90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約100公頃;交通運輸用地約100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約100公頃;特殊用地約1公頃。
????(三)住宅用地供應計劃
按照銀川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中心城區各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等上位規劃,經梳理,2024年擬出讓商住用地22宗約149公頃(具體地塊及供應時序詳見附件2、3)。
????(一)土地供應采取“突出重點、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優先保障民生、重大基礎設施、現代服務業等項目用地,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和空間布局,強化產業特色,增加現代服務業充分發展的合理空間,保持商服用地的適度供應規模。
????(二)認真落實銀川市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堅持“房住不炒”定位,合理把握供地時序,落實科學精準調控,著力改善民生,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三)鼓勵建設項目用地優先利用存量土地,切實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加強土地批后監管,促進各類建設項目節約利用土地資源,提升各類用地的社會、經濟和環境綜合效益。
五、其它說明
(一)本計劃僅對我市轄興慶區(含蘇銀產業園)、金鳳區、西夏區制定,不包括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各縣(市)2024年土地供應計劃由各縣(市)根據自身實際具體制定。
(二)為更好地服務重點建設項目,可根據國家規定和市政府要求,結合土地供應情況及時調整年度土地供應計劃,調整后的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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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銀川市2024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
??????2.銀川市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表
??????3.銀川市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宗地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