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40100-100/2021-00063 | 效力狀態: | 宣布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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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2-20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 發布日期: | 2021-02-26 |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銀川市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銀川市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予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銀川市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國辦發〔2020〕29號)和《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實施意見》(寧政辦規發〔2020〕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家、自治區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堅持“寬進、快辦、嚴管、便民、公開”理念,對標先進,補齊短板,著力破解準入不準營,充分釋放社會創業創新潛力、激發市場活力,持續擦亮“全國企業開辦最快城市之一”名片,努力打造營商環境西部新高地。
二、主要目標
1.開辦企業更加便利。企業開辦“一網通辦”,開辦時間壓縮至3小時。企業登記全程網辦率達95%以上。新辦企業“零費用”,政銀商事登記合作“就近辦”增加至40家。
2.準入不準營有效破解。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的涉企經營許可業務力爭達150項以上,“一件事一次辦好”達50個以上,“一業一證”改革覆蓋面達40個以上業態。
3.企業退出更加便捷。企業注銷登記“一網通辦”。簡易注銷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注銷公示時間壓縮至20日。
4.市場活力明顯增強。全市市場主體同比增長率達15%以上,全市每千人擁有市場主體提高至140戶,每千人擁有企業提高至44戶,市場活躍度明顯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降低準入門檻,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化
1.升級“一網通辦”。依托自治區政務服務平臺企業開辦“一網通辦”系統,開辦企業由原來企業登記、公章刻制、銀行開戶、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4個環節“一網通辦”,升級改造為企業登記、公章刻制、銀行開戶、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員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6個環節實行線上“一網通辦、一次辦好”,具備一般經營條件“準入即準營”。強化涉企登記信息共享,實現企業登記信息實時推送稅務、社保、公安、不動產、公積金、市場監管等部門。2021年,企業登記網辦率不低于95%。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市網絡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工作局、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蘇銀產業園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
2.優化“一窗辦理”。將員工參保登記、勞動合同備案、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整合到企業開辦綜合窗口,由原來企業登記、公章刻制、銀行開戶、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四窗合一”優化整合為“七窗合一”綜合窗口,實行“一次申請、一窗辦理、一次辦結”。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蘇銀產業園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
3.提升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核名智能化水平。依托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實行“企業承諾+事中事后監管”,減少“近似名稱”人工干預。對于符合規定的申請,申請人作出相關承諾后,登記機關不再對名稱是否與他人近似等情形進行人工審查。加強知名企業名稱字號保護,積極依法處理名稱糾紛。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市網絡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
4.大力提升納稅便利化水平。落實“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行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電子化。放寬企業開辦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額度,最高開票限額提高至10萬元,每月最高領用數量提高至25份,增值稅普通發票最高開票限額提高至10萬元,每月最高領用數量提高至50份。簡化稅收優惠政策申報程序,原則上不再設置審批環節。強化稅務、海關、人民銀行等部門數據共享,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推行無紙化單證備案。
牽頭單位: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
配合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興慶海關?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
5.提升商業銀行企業開辦一體化覆蓋面。全面推行各商業銀行支行授權市民大廳(各級政務中心)代辦點實行現場開戶的銀川模式,現場開戶覆蓋率達到90%以上,駐市民大廳(各級政務中心)代辦點達到20個以上。鼓勵商業銀行為開辦企業免費發放公章(含企業名稱章、合同章、財務章、發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免收費用(含開戶費和賬戶管理費、網上銀行服務費、短信開通服務費、單位結算卡費用、網銀UK工本費、電子賬單服務費等費用),拉近銀企緊密利益聯接合作機制。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
責任單位:各商業銀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
6.簡化企業社保登記辦理手續。零材料,不再收取任何紙質材料,與企業設立登記一并辦理。零見面,通過企業開辦“一網通”系統,直接辦理企業社保登記,同步進行企業員工社會保險參保信息預登記,預先添加參保人員基本信息。
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網絡信息化局
配合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
7.住房公積金開戶繳存登記納入企業開辦全流程。線下整合至企業開辦綜合窗口,線上納入企業開辦一網通辦系統,實現即來即辦。企業選擇在線上企業開辦一網通辦系統辦理的,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必須及時對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主動聯系并幫助企業完成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網上業務大廳登錄注冊、企業賬戶設立、啟繳等后續業務。
牽頭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配合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
8.推進經營范圍改革。大力鼓勵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四新經濟”業態注冊登記,全面落實“法無禁止即可為”理念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非法定理由拒絕受理審批。全面實行經營范圍標準化,經營范圍由填寫改為勾選,不受種類和數量限制。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4月底
9.進一步加大住所與經營場所登記改革力度。開展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改革,申請人申報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時,住所實行自主申報承諾制,申請人對承諾內容負責,不再提交房屋產權證明。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冊登記。市場主體可以登記一個住所和多個經營場所。對于市場主體在住所以外開展經營活動、屬于同一登記機關管轄的,免于設立分支機構,申請增加經營場所登記即可,方便企業擴大經營規模。各園區管委會定期向登記機關提供園區內樓宇企業名單,企業不再提供住所證明。加大不動產登記信息、房屋產權信息的共享應用力度,實現住所(經營場所)自動核驗。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4月底
10.開展個體工商戶登記改革。①簡化個體工商戶“盤店”轉讓。個體經營者之間“盤店”轉讓,雙方簽訂轉讓協議、明確債權債務,直接辦理經營者變更登記,字號名稱延續使用。②依法對個體經營者豁免登記。對流動經營的小商小販,以及對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的個體經營者,免予工商登記。對商場、市場等集中連片區從事個體經營不涉及前(后)置審批的,允許試營業1年,先經營后規范。③進一步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從事高新技術研發、軟件設計、文化創意、動漫制作、無實體網店、商務咨詢策劃代理、工業設計、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清潔服務、幫助服務(買菜、排隊購物、換煤氣等)、健康咨詢、翻譯服務、文化藝術經紀代理、股權投資、鄉村民宿經營、食品銷售、學生校外就餐休息服務、洗染服務、攝影服務、理發及美容服務(不含醫療美容)、家用電器修理、服裝零售、日用品零售、便利店零售服務等25類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相對較小的個體工商戶實行經營場所告知承諾,在不影響利害關系人正常生活的情況下,申請人均可將住宅作為經營場所申請登記。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4月底
11.推出“企業開辦大禮包”。制作全市統一標識的“企業開辦大禮包”,將致企業的一封信、營業執照正副本、惠企政策服務卡、稅務Ukey、社保Ukey、公章等物品惠贈企業,實現一站送服務、打包送溫暖。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公安局、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
(二)破解“準入不準營”,推進準營簡約化
12.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將全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改革范圍,通過直接取消審批、許可改備案、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四扇門”分類推進改革,年內實現全覆蓋,分批推出不少于150項告知承諾審批業務。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市級各審批部門、市綜合執法監督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
13.推廣“一業一證”“一企一證”“證照同辦聯辦”。在銀川市企業“點餐”政府“辦事”的“1+N多證聯辦”模式的基礎上,進一步分類梳理市場主體經營業態,推行“一業一證”,將一個行業多個許可證件,合并為一張載明相關行政許可信息的綜合許可證,實行多件事打包受理、多事項一并審批、一證式綜合許可、全流程一次辦好、一證準營,首批篩選小餐館、超市、賓館等40個業態試點。對具有生產場所和設施設備并取得營業執照的一個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多個類別食品的,僅發放一張食品生產許可證,實行“一企一證”,從辦成一個事項向辦成一家企業轉變。在營業執照與許可證的辦理過程中,實行審批事項一次告知、同步受理、資料共享、同步發證,對勞務派遣經營注冊資本變更、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變更等39個事項實行“證照同辦”;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證核發、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等32個事項實行“證照聯辦”。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市網絡信息化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
14.“三小”行業實行“多證合一”。加快推進食品小作坊、小食雜店、小餐飲店“三小”行業“準入即準營”。對建城區內,實行“三小”行業“多證合一”改革,登記機關依法核發營業執照,并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標注“三小”行業字樣,申請人領取營業執照后,無需辦理原“三小”登記證,即可開展經營活動;對建城區以外、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需辦理“三小”行業登記證。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
15.全面推行商事登記事項審核合一。在全市范圍內推行商事登記事項“審核合一、一人通辦”,即審查員與核準員職責合并,審批受理、審查、核準等環節全流程均由具有資格的同一審核人員負責,大幅提升審批效能。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
16.進一步減少外資外貿企業投資經營限制。支持外貿企業出口產品轉內銷,推行以外貿企業自我聲明等方式替代相關國內認證,對已經取得相關國際認證且認證標準不低于國內標準的產品,允許外貿企業作出符合國內標準的書面承諾后直接上市銷售。承接好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登記權限下放,實現就地辦理。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
(三)推行企業注銷登記改革,實現退出簡捷化
17.擴大簡易注銷適用范圍。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業、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者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上述企業分支機構均適用簡易注銷登記程序。簡易注銷公告時間由45天(自然日)壓縮為20天(自然日)。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
18.優化一般注銷流程。取消企業向登記機關進行清算組備案程序,由企業自行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免費公示清算組信息。允許企業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免費公告。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公示清算組信息、發布公告的,無需企業提交清算組《備案通知書》、公告報樣等材料。經與稅務部門在線核查納稅人狀態為“注銷”的,無需向登記機關提交清稅證明。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
19.建立容錯機制,暢通簡易注銷登記渠道。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企業經登記機關審查存在“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等情形”等不適用簡易注銷程序的,待異常狀態消失后,允許企業再次依程序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對于因承諾書文字、形式填寫不規范的企業,登記機關在企業補正后予以受理其簡易注銷申請。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
20.全面推行企業注銷網上辦。依托自治區企業注銷“一網”服務平臺,將涉及公司注銷的審批、稅務、商務、人社、海關等5個部門辦理事項有機整合,通過各部門注銷業務“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實現企業注銷便利化“減事項、減材料、減成本、減跑動”的改革目標,使企業注銷“一網服務,并行辦理”,讓企業能夠“一網”獲知各環節流程、進度和結果,通過全程電子化途徑申請注銷登記的,原紙質營業執照自行作廢,企業無需再繳回登記機關。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市商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
21.簡化撤銷冒名登記。實行“受理即公告、到期即撤銷”。被冒用人提交申請表、報警回執、承諾書等材料,符合形式要求即可申請辦理撤銷登記,受理同時即在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發布撤銷公告(公告期45天),公告期間同步對公司住所或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詢問公司相關人員、登記代理人或利害關系人等方式,對冒名登記基本事實進行調查,并根據需要征詢公安、稅務、金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意見。公安、稅務、金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出具書面意見不同意撤銷登記,或者撤銷登記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登記機關應作出不予撤銷登記決定,一般商事主體撤銷登記公告期滿即辦結。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
(四)堅持“寬進嚴管”,提升監管透明化
22.加強審管互動銜接。建立健全審管互動常態工作聯動機制,構建審批、監管部門“信息通暢、協調聯動、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工作體制機制,各相關部門及工作人員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諉、阻攔、干擾或者懈怠;審批、監管部門梳理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協作配合事項,編制公布協作配合清單。建立“雙向告知”機制,強化自動推送、無縫銜接、整體聯動。行政審批部門應當將審批結果信息實時推送監管部門,并及時掌握與本部門審批有關的市場主體信息。監管部門作出與行政審批部門履行行政許可權密切相關的行政決定,應當實時推送審批,并及時掌握本部門監管有關的信息。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行政執法部門、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前
23.創新包容審慎監管。創新監管標準和模式,發揮平臺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制定《銀川市新產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的實施意見》,為創新創業發展留足空間。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行政執法部門,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前
24.健全失信懲戒機制。落實企業年報“多報合一”政策,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大力推行信用承諾制度,健全完善信用修復、強制退出等制度機制。依法依規運用各領域嚴重失信名單等信用管理手段,提高協同監管水平,對失信主體在行業準入、項目審批、獲得信貸、發票領用、出口退稅、出入境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責任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興慶海關、市公安局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前
25.推進實施智慧監管。在市場監管領域,進一步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健全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督促企業履行缺陷召回法定義務,消除產品安全隱患。推進雙隨機抽查與信用風險分類監管相結合,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技術,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的檢查對象采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逐步做到對企業信用風險狀況以及主要風險點精準識別和預測預警。????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責任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銀川海關、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26.規范平臺經濟監管行為。堅持審慎包容、鼓勵創新原則,充分發揮平臺經濟行業自律和企業自治作用,引導平臺經濟有序競爭,反對不正當競爭,規范發展線上經濟。依法查處電子商務違法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為平臺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商務局
責任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網絡信息化局、興慶海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五)打出“組合拳”,助力服務精細化
27.全面推行“全程網辦”“全程掌辦”。進一步拓展“互聯網+政務服務”,通過建設“銀川市政務事項綜合窗口受理平臺”提供“24小時不打烊”商事服務。除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外,全市商事審批服務事項原則上網上全程可辦。2021年6月底前實現60%,2021年底前實現100%“全程網辦”“全程掌辦”。對現場核驗、簽字、領取等環節,采取電子認證、“快遞+政務服務”等方式解決。全面推行“視頻勘驗”,逐一細化編制《視頻勘驗事項清單》《視頻勘驗現場核查規范》和“視頻勘驗指導模板”為企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網絡信息化局
責任單位:市級各行政審批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28.推進商事事項“全市通辦”“跨省通辦”。采取下放、委托、延伸窗口等方式實現市縣同辦,群眾在市轄區范圍內辦理商事登記業務,均可以在市民大廳直接辦理,也可以就近在住所所在地政務服務大廳辦理,為市場主體提供最便捷高效的服務,實現商事登記“全城通辦、就近辦、一次辦好”。首批梳理公布全市通辦事項不少于100項。編制商事“跨省通辦”事項清單,首批實現內資企業及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以及營業執照遺失補領、換發“跨省通辦”,年內推出不少于100項跨省辦理事項。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網絡信息化局
責任單位:市級各行政審批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29.深化商事服務“綜合窗口”“服務專區”。推廣市級“綜合窗口”經驗,縣(市)區實現商事服務事項進駐率100%,涉企的準入準營所有業務實現“前臺綜合受理、后臺集成審批、統一窗口出件”,嚴格落實首問負責、一次告知、限時辦結等制度,構建閉環式全鏈條服務機制。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前
30.擴容“一件事一次辦”。擴容“一件事一次辦”清單,將餐飲、住宿等50個以上常見業態涉及的審批服務事項整合打包,為經營者提供“開餐館”“開賓館”“開餅子店”等主題式、套餐式“一件事一次辦”商事集成服務,實行“一套材料一次申請、抄告相關同步啟動、限時辦結一次答復”,減少企業跑路,降低經營成本。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前
31.進一步拓展商事登記就近辦。充分發揮縣區政務服務中心、園區一站式服務中心、鄉鎮(街道)便民中心作用,通過授權、委托、智能審批終端三種方式,實現更多商事登記事項縣區可辦、園區可辦、鄉鎮(街道)可辦。加強政銀商事登記合作,全面推行銀行網點就近可辦,讓更多的企業享受銀行提供的面對面、一對一商事登記代辦服務,政銀商事登記合作“就近辦”網點,由20家擴大到40家。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
32.進一步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發票、電子印章應用。依托自治區政務服務平臺,大力推廣電子營業執照應用,作為企業在網上辦理企業登記、公章刻制、涉稅服務、社保參保登記、銀行開戶等業務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電子簽名手段;繼續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積極推進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積極復制和推廣上海市推進電子印章應用管理的經驗;同步制發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市網絡信息化局、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
33.推行商事登記智能化“秒批秒辦”。全面推廣個體工商戶、一般類企業登記智能審批,鼓勵有條件的商業銀行、園區、商業綜合體購置智能審批終端,全面推行商事登記“秒批秒辦”,原則上系統通過的,人工不再干預,提高企業開辦效率。
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
34.優化動產擔保融資服務。鼓勵引導商業銀行支持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生產設備、產品、車輛、船舶、知識產權等動產和權利進行擔保融資。協調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在銀川市民大廳設立動產抵押業務辦理專窗,并為企業提供基于互聯網的7×24小時全天候服務,提升企業擔保融資的獲得感。
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
責任單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
35.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聯系機制。加強與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的常態化聯系,完善企業服務體系。加快建立營商環境訴求受理和分級辦理“一張網”,更多采取“企業點菜”方式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政務服務熱線整合,進一步規范政務服務熱線受理、轉辦、督辦、反饋、評價流程,及時回應企業和群眾訴求。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聯
配合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智慧城市運營管理指揮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
36.抓好惠企獎補政策高效兌現。梳理公布各級政府所有惠企政策清單和兌現獎補流程,形成全市統一、規范、公開、透明的惠企獎補政策兌現指南,根據企業所屬行業、規模等主動精準推送政策,由“企業找政策”向“政策找企業”轉變。出臺惠企措施要及時公布相關兌現流程、承辦科室、負責人聯系方式,實現政策兌現“落實到人”。建設“政企通”服務平臺,全面簡化惠企政策審批兌現環節、流程、材料、時限,實現惠企政策咨詢一窗受理、一次告知、精準明確;實現一次申報、全程網辦、平行辦理、快速兌現。
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網絡信息化局
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科學技術局、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旅游廣電局、市投資促進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工商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推動改革。加快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的關鍵之舉。各級、各部門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從推動“一高三化”城市建設全局出發,勇于打破部門利益,強化責任擔當,破除保護主義,加大改革力度,取得更多企業和群眾滿意的改革成果,為經濟社會發展增添動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
(二)協同攻堅,提升成效。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強化“效”的協同力,做到上下銜接、左右配合、協同發力,一項一項抓任務落實、一步一步促效能提升。部門之間要加強統籌協調,加快建立權威高效的數據共享機制,推動數據信息標準化,明確責任和辦事流程,打通“信息孤島”“中梗阻”,提升改革的整體成效。
(三)大膽創新,優化服務。各級、各部門要勇于探索創新,牢固梳理非禁即入、寬進嚴管的商事工作理念,以點帶面推動營商環境優化。要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建立健全常態化政企溝通渠道,對企業訴求“接訴即辦”,勇做“店小二”,為企業提供全方位、全鏈條、全時空的優質、高效服務,要以企業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作為評判標準,優化服務。
(四)強化督查,落地見效。市營商辦對改革進度慢、政策不落實的地區和單位,要及時督促整改;對銳意改革的縣(市)區和部門要表揚激勵;對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要復制推廣;對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嚴重損害營商環境和企業利益的,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本實施方案自2021年03月20日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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