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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116401000100856505/2024-00002 | 效力狀態: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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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委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責任部門: |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發布日期: | 2024-03-29 |
名 稱: | 中共銀川市委辦公室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深化產業園區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圖文解讀』 |
圖解:進一步深化產業園區改革的若干措施 |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自治區園區改革發展部署要求,進一步深化“抓兩頭、活中間、一體四分”改革思路,建立健全權責清晰、財力協調、運行高效、激勵規范、要素流動、公平有序、協同發展模式,推動園區改革發展取得更大突破,全面提升園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加快推動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抓兩頭”加快構建特色鮮明產業集群
(一)抓前端產業定位,推動園區錯位發展。樹立全市“一盤棋”發展理念,聚焦打造“三都五基地”、建設“兩地五中心”,按照每個園區不超過3個主導產業,確定細分產業主攻方向,強化園區在全市產業鏈布局中建鏈、延鏈、補鏈、強鏈作用,統籌構建方向明確、特色鮮明、分工協作、鏈條完整的園區產業發展布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發改委、投促局,各縣<市>區,各產業園區)
(二)抓后端考核進位,推動園區提質增效。堅持目標導向、縣區園區一體,修訂《銀川市產業園區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建立完善考核指標體系,用好園區考核專項資金,憑實績兌現獎勵。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標任務的園區,對其黨政主要負責人予以提醒談話;連續兩年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標任務的園區,對其管委會主要負責人予以調整。(責任單位:市產業園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活中間”激發園區創新發展活力
(三)建活用人機制。全面推進園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各縣(市)區牽頭、產業園區負責,“一園一策”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分步實行全員聘任制,賦予園區中層及以下人員任免、晉升、聘用等人事管理權限。對原園區在編人員和新調入黨政機關在編人員實行“雙軌運行、三個分離、檔案記載”管理,“以崗定薪、優績優酬”,在編人員聘任期間級別晉升和提拔交流不受影響,職務晉級、崗位發生變動的,記入本人檔案,檔案封存管理,依申請即按程序解封。各產業園區按需設定崗位,根據實際自主決定人員聘用,對聘用的高層次管理和專技人才實行特崗特薪、特職特聘。設置聘任人員考核過渡期,考核通過的留任,未通過的限期解聘。將執行事業管理的園區納入全市人才專項事業編制適用范圍。(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各產業園區,市委組織部、編辦、人才局,市人社局)
(四)用活干部隊伍。樹立“工作圍著發展干、干部圍著發展用”鮮明導向,按照“配齊、配優、配強”原則,深化運用“兩榜四機制”,建強產業園區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縣(市)區代管的園區,黨工委書記由縣(市)區黨委書記兼任;各產業園區可根據需要自主公開選聘高層次管理型人才任班子成員。建立干部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加大園區與市直部門、縣(市)區之間的干部交流,加大“專業適配型”、“崗位鍛煉型”、“跨層次歷練型”干部交流力度,拓寬園區干部來源渠道,讓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人才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各產業園區)
(五)激活管理體制。加快推進“去行政化”改革,引入市場化機制、實行企業化管理辦法,賦予園區更大自主權,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全面推行“管委會公司化”和“管委會+公司”模式,探索建立管委會對公司的考核結果與運營公司領導班子待遇掛鉤機制。鼓勵支持各縣(市)區、產業園區引入“第三方”運營企業,提升專業化市場化運營水平,增強平臺公司活力、動力和競爭力。(責任單位:各產業園區,各縣<市>區,市國資委、工信局)
(六)放活審批權限。聚焦“賦權到位、數字賦能、分類有序、便捷高效”,因地制宜下放審批管理權限,科學合理賦予園區經濟管理權限。除經開區外,所有產業園區通過“委托代辦”、“幫辦代辦”或購買第三方專業化服務團隊等方式,為入駐園區企業提供審批服務。每半年對園區審批服務情況開展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動態調整優化審批事項,簡化辦理程序,優化服務流程。(責任單位:市審批服務局,各縣<市>區,各產業園區)
(七)抓活改革試點。開展“改革試驗點”創建,設立為期3年的園區改革試點專項資金(以下簡稱“試點資金”),由市級和縣(市)區資金共同組成,縣(市)區每年配套出資不低于10%,配套完善試點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和考核辦法,主要用于支持具有一定制造業占比且屬于縣(市)區財政預算單位的園區,開展招商引資、人才招引、政策兌現等,通過短期政策輸血助力試點園區加快實現自我造血。強化創建考核結果和創新成果運用,對考核排名靠前、經驗做法在全國全區推廣的園區,在年度綜合考核評價、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傾斜。(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工信局,各縣<市>區,各產業園區)
(八)促活要素流動。深化“六權”改革,通過市場化手段引導資源要素跨行業、跨區域流動,向高質量項目、企業、產業匯聚。實施工業用地優先序管理,提升工業用地配置能力,穩固用地存量、保障用地增量,保持工業用地動態平衡。堅持“畝均論英雄”,建立以質量和效益為核心的畝均效益評價體系,出臺《產業園區畝均效益綜合評價辦法》,開展園區閑置低效用地清理處置三年專項行動,確保新增工業項目用地宗數40%以上采取“標準地”供應。(責任單位:市委改革辦,市發改委、自然資源局、水務局、生態環境局、工信局,各縣<市>區,各產業園區)
三、“一體四分”構建協同高效發展局面
(九)理順縣區園區分工。細化明確縣(市)區、園區職能職責邊界,建立社會事務管理職能剝離清單,按照“應交盡交、全面移交”原則,除安全生產、生態環保外全部移交屬地政府或市直相關部門。創新園區內部管理體制,全面推行“大部門、扁平化”管理,進一步精簡綜合事務部門、加強業務職能部門,促進機構設置簡約高效。建立內設機構動態調整機制,各園區按需提出內設機構調整建議,依規報機構編制部門審批。(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各產業園區,市委編辦,市工信局,各社會事務管理部門)
(十)建立財稅分成機制。財政獨立的一級財政預算園區(銀川經開區、蘇銀產業園)和綜合保稅區,維持現有財政預算管理體制不變。支持二級財政預算園區,以上一年稅收增量為基數,執行稅收增量激勵政策。其中:市轄區財政預算管理園區(閱海灣中央商務區、中關村雙創園),稅收增量市本級、轄區與園區分成。轄區政府和園區自行協商分成比例或按照2:8比例分成,報市產業園區辦備案;市級稅收增量按照轄區與園區確定的分成比例核算,以轉移支付資金補助園區。縣(市)財政預算管理的園區(銀川高新區、賀蘭工業園區、永寧工業園區),稅收增量縣(市)與園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協商分成比例或按照2:8的比例分成,報市產業園區辦備案。鼓勵縣(市)區積極探索建立稅收增量梯級分成機制,更大程度激發園區持續增收的積極性。市級財政根據當年財力,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對閱海灣中央商務區、銀川中關村雙創園進行補助。各縣(市)區承擔的園區各項費用按原政策執行、原渠道保障園區正常運轉。(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稅務局,各縣<市>區、各產業園區)
(十一)建立利益分享機制。鼓勵各園區之間結對子、共發展。建立招商引資信息分享機制,對推薦或共享招商引資項目信息的縣(市)區、產業園區,在相應考核任務中給予傾斜。建立園區之間、園區與縣(市)區之間利益分享機制,項目落地后產生的招商引資落地資金、固定資產投資、產值等考核統計指標,由“項目首談地”和“項目承接地”自行協商或按3:7比例分享,稅收等實際收入通過協商進行一次性資金補償。按照“產業協同、屬地管理”原則,制定銀川中關村雙創園、經開區、西夏區三方招商引資項目收益、重點統計指標分成方案,打造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示范點,形成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發展局面。(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各產業園區,市投促局、發改委、財政局、工信局、稅務局)
(十二)深化一體化改革發展評價。各縣(市)區、產業園區“一園一策”制定深化園區改革“一案兩單”,實行年度改革承諾制,每年研究確定重點改革攻堅方向、創新突破試點。制定《銀川市產業園區體制機制改革工作分類考核評價細則(試行)》,“月調度破難、季通報進度、年承諾考評”,推動園區改革高質高效落地。(責任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工信局、商務局,各縣<市>區,各產業園區)
附件:1.銀川市產業園區體制機制改革工作分類考核評價細則(試行)
??????2.銀川市關于進一步深化產業園區改革的若干措施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
附件1
????????????????????銀川市產業園區體制機制改革工作分類考核評價細則(試行)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動落實改革責任,健全改革考核評價機制,確保我市深化園區改革任務取得實效,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開發區管理制度改革推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廳字〔2023〕6號)、《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和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寧黨辦〔2021〕9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各園區體制機制改革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產業園區體制機制改革考核評價工作在市委深改委領導下,按照全市效能目標管理考核方案,由市產業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市委改革辦配合開展。
第三條?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堅持簡便易行、注重實效原則;堅持統籌把握、鼓勵創新原則。
第四條根據產業園區重大改革項目和改革任務,按照責任分工,分三類進行,每年進行動態調整。
A類:改革主體單位,是指承擔產業園區改革任務落實的8個產業園區。
B類:改革主責單位,是指園區所在的縣(市)區。
C類:改革牽頭單位,是指承擔各領域重點改革任務的市直部門。
第五條?主要考評國家、自治區、銀川市確定的改革任務執行情況。重點考評園區改革方案是否科學、改革舉措是否有效、改革推進機制是否有力、改革任務是否完成、改革效果是否明顯,園區內生動力是否增強。
第六條??考評指標及計分方法
實行年度改革任務百分制考評和加減分(上限10分)考評。
A類單位,主要考評其園區改革任務完成及成效情況。工作機制5分、總結宣傳5分、實施方案10分、任務完成情況80分、加減分10分。
B類單位,主要考評其與所轄園區一體化改革發展情況。基礎分30分(屬地園區改革考評得分×30%計算)、組織領導15分、任務推進55分、加減分10分。
C類單位,主要考評牽頭改革任務的開展實施情況。共性考核分70分、差異考核分30分、加減分10分。
第七條??考評程序
根據全市考評工作統一安排,各考核對象對本單位深化園區改革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評。市產業園區辦結合自評結果,依據本細則和各單位考核賦分進行考評復核,形成考核評價報告,經市委深改委審定后發布。考核細則未盡事宜,由賦分單位依據實際情況進行賦分。
第八條 ?考評結果
強化產業園區體制機制改革評價結果運用,各園區(A類)考核結果納入全市年度園區綜合考核評價項目內容,權重不低于30%;縣(市)區(B類)考核結果納入縣(市)區效能目標管理項目一級指標,分值不低于5分;牽頭部門(C類)考核結果納入市直部門(單位)年度效能目標管理考核項目一級指標,賦予相應權重。
對考核前3名的A類單位,設立園區改革專項獎勵資金,予以獎勵;B類單位,優秀干部優先納入市委紅榜名單,并作為提拔晉升、調整交流的重要依據;C類單位,年度考核優秀干部比例適當提升。
第九條 ?本細則具體解釋工作由市產業園區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
第十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