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銀川市商務局 2023-11-02
1.標準化菜市場是指市政府投資建設的由農產品流通骨干企業一體化經營、統一管理的生鮮超市。
2.標準化菜市場經營企業,是指經過標準化菜市場經營權招標程序取得菜市場經營權并簽訂標準化菜市場經營協議的經營企業。
3.標準化菜市場農副產品經營面積必須達到賣場經營面積的50%以上,超過5000平方米營業面積的標準化菜市場農副農產品經營面積必須達到賣場經營面積的40%以上。
4.標準化菜市場經營的農副產品范圍應包括自治區物價局制定的《平價農副產品目錄》所列的六類農副產品。
5.標準化菜市場銷售的28種蔬菜零售價格要低于銀川市物價部門公布的市場平均零售價的20%;銷售的糧、油、肉、禽、蛋等品種要低于銀川市物價部門公布的市場平均零售價的5%。
6.標準化菜市場價格管控的六類農副產品必須為自采自銷模式,不得采用聯營模式。
7.標準化菜市場經營企業須投資建立肉菜流通追溯系統,并納入銀川市肉菜流通追溯體系。標準化菜市場經營企業信息化系統必須與肉菜追溯系統匹配聯網,實現電子監控、庫存管理、訂貨和交易數據等信息化管理,確保信息可查證,管理規范。
8.標準化菜市場嚴格執行以進貨檢查驗收、食品索證索票、購銷臺賬、農殘檢測公示、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確保銷售食品質量安全。
9.標準化菜市場門頭裝潢、設置合乎規范,名稱符合要求;標價簽按規定制作并做到貨簽相符;價格對比表、誠信公約、經營承諾書、“產銷對接、天天平價”標識牌張貼于生鮮經營區醒目位置;安裝LED顯示屏,用以公示商品價格等;按照有關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和監控設備。
10.標準化菜市場要建立健全服務、產品質量和價格投訴機制,設置臺賬,店內顯著位置公布投訴電話(物價12358,商務6889245)。
11.標準化菜市場須使用統一的標識,建立健全明碼標價、臺賬、質量檢測和商品價格監測報告等制度,依法規范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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