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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11-27
答:縣級衛生健康部門在收到托育機構備案材料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提供備案回執和托育機構基本條件告知書。
縣級衛生健康部門發現托育機構備案內容不符合設置標準和管理規范的,應當自接收備案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知機構,說明暫不備案的理由,提出整改意見。備案機構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反饋整改情況。縣級衛生健康部門待其整改符合設置標準和管理規范后,予以備案并向社會公開。
托育機構備案通過后,縣級衛生健康部門應將以上材料掃描件上傳至國家托育機構備案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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