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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方式: | 圖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4-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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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銀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解讀單位: | 銀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政策原文: | 銀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銀川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銀川市產業鏈重點企業培育認定管理辦法(2024年修訂)》的通知 |
一、修訂目的及意義
為進一步推動骨干龍頭企業發揮好“頭雁引領”作用,實現各產業鏈均衡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市企業發展實際,對《銀川市產業鏈重點企業培育認定管理辦法》有關條例進行修訂完善。通過持續強化“鏈主”企業在穩定產業鏈、優化供應鏈、提升價值鏈的牽引帶動作用,積極發揮供應鏈“標桿”企業在產業鏈中補齊關鍵環節短板、鍛造配套重要工序長板、填補所屬產業發展空白的示范引領作用,實現銀川市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水平不斷提升。
二、《辦法》主要內容
本《辦法》分為六部分共20條內容。
第一章總則,闡述了本辦法的編制目的及意義,明確了“鏈主”企業和供應鏈“標桿”企業的概念。
第二章“鏈主”企業和“標桿”企業的認定,分別明確了“鏈主”企業和“標桿”企業具體認定條件,除基本條件外,“鏈主”企業認定還包含生產規模、創新能力、產業帶動、行業影響、綠色發展5個方面;供應鏈“標桿”企業的認定也包括生產規模、創新能力、產業配套和專業化程度4個方面的認定條件。
第三章認定程序,明確提出了發布公告、企業申報、初審、復審、專家評審、市政府專題會議審定、公示和公布結果等具體程序。
第四章扶持政策,明確了對認定的“鏈主”企業、供應鏈“標桿”企業在梯度培育、對外配套、以商招商、技術改造等方面的獎勵標準,以及對產業鏈重點企業在融資、人才支持、服務等方面的支持措施。
第五章監督管理,強調“鏈主”企業、供應鏈“標桿”企業在增強招商主動性、提升產業鏈創新能力、優化產業鏈協作配套、堅持落實“鏈主”工作機制4個方面的責任與義務。
第六章附則,本辦法自2024年7月5日起公布施行,首批“鏈主”及供應鏈“標桿”企業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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